目前,一些地方政府债台高筑,隐藏着巨大的风险。1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在会议上警告称,当前必须高度关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问题。
据新华社报道,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适度举债有利于加快发展,但过量举债无异于饮鸩止渴、后患严重。个别地区、个别领域债务风险控制如果不当,就有可能引发系统性的风险。
陈竺副委员长表示,针对不少委员提及有的省、地区负债率超过100%,100多个市本级、400多个县级的债务率超过100%问题,当前地方政府财政普遍存在一定缺口,随着经济下行压力的加大和财政收入增速的放缓,未来是否可能出现一些地方政府事实上的“破产”问题应值得警惕,对这些问题要未雨绸缪提前研究。
吴晓灵委员认为,当前正在推进的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工作,只是推迟了存量债务兑付的时间,并没有解决大量地方政府债务的质量问题,还要下大力气寻找化解存量债务的办法。在举债投资受限的背景下,未来经济建设的钱从哪里来,关键还要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基础性建设,必须强调对社会资本的产权保护和契约精神。
冯淑萍委员称,存在大量地方债的根本原因是财政体制存在着严重的财力与事权不相匹配,地方承担的事务太多。而要真正解决这一问题,必须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调整中央和地方的财权与事权关系。
12月22日,关于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情况,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称,地方违规举债、变相举债仍有发生,监管难度较大。一些地方政府仍然违规举债,或为企业举债违规提供担保承诺等;个别金融机构继续为地方政府违规举债提供支持,并要求政府进行担保。“明股暗债”等变相举债行为时有发生,监管难度较大。
楼继伟表示,2015年,财政部向地方下达置换债券额度3.2万亿元,主要用于偿还当年到期的地方政府债务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