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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宝荣:打新不再冻结资金!证监会取消新股申购预缴款制度
2016-01-20 2073

证监会发言人邓舸指出,新股发行为了抑制巨资炒新,将取消现行的新股申购预先缴款,改为定配售数量后再缴款;小盘股取消询价环节;证监会将修订IPO办法,督促交易所、券商和登记公司技术改造。

邓舸表示,针对巨额打新资金取消现行新股申购预先缴款制度,改为确定配售数量后再进行缴款,强调新股申购自主决策、自担风险、自负盈亏,券商不得接受投资者全权委托申购新股。

证监会释疑为何取消资金申购称,现行制度造成巨资冻结,2015年6月初,25只新股冻结资金峰值5.69万亿元;如果取消,仅需缴纳414亿元。不过,为了约束投资者获得配售后不足额缴款,新规规定投资者连续12个月累计3次中签后不缴款,6个月内不能参与打新。

中金公司分析师王汉锋评论称,由于取消预缴款制度,预计新股发行对资金面的冲击将有所减小,不过具体影响待规则进一步明细后才能估计。

邓舸称,公开发行2000万股以下的,取消询价环节,由发行人、主承销商协商定价,简化程序,提高发行效率,降低中小企业发行成本。

邓舸称,要突出发行审核重点,调整发行监管方式,严格执行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将审慎监管条件改为信息披露要求。

邓舸称,要加强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建立摊薄即期回报补偿机制,要求首发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填补回报措施。

邓舸还提到,强化中介机构监管,落实中介机构责任,建立保荐机构先行赔付制度,要求保荐机构在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作出先行赔付承诺,完善信息披露抽查制度,出台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业务监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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