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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宝荣:尊重“一股一票”原则 港交所放弃“同股不同权”
2016-01-20 2574

港交所周一宣布,正式放弃谋求“同股不同权”政策,不会就不同投票权架构正式咨询市场。香港多年来一直奉行“一股一票”的原则,过去25年来,《上市规则》明文禁止、限制不同投票权架构。这使得诸如阿里巴巴这样的科技类公司放弃在港上市。

港交所在声明中表示,尽管上市委员会依然认为“同股不同权”对于香港市场而言是一个重要的话题,并且值得所有市场参与者关注,但是就目前状况来看,似乎无法取得进展。港交所保留未来提出新建议的可能。

所谓同股不同权,即允许股份持有人拥有与其持股量不成比例的投票权。在错失阿里巴巴后,去年8月29日,港交所提出就同股不同权进行市场咨询,首阶段仅推出概念文件,征询市场是否支持就同股不同权问题再做进一步讨论。

今年6月19日,港交所曾宣布不同投票权架构(即"同股不同权")概念文件的咨询结果,市场支持修订《上市规则》来接纳同股不同权进行第二阶段咨询。港交所本来预计于今年第三季度或第四季度初向市场发布建议草案,并正式展开第二阶段咨询。

然而由于香港多年来一直奉行“一股一票”的原则,并且过去25年来,《上市规则》明文禁止、限制不同投票权架构。因此监管机构——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该政策将危害香港市场声誉而拒绝采纳。

而在此前咨询的中,会计师事务所、保荐人公司/银行、律所和上市公司均认为,港交所应在某些情况下允许上市公司采用同股不同权架构,基金经理则有一半表示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允许同股不同权架构。港交所总计收到200份回应,国际大型基金贝莱德、富达、安本亚洲均表示反对同股不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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