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央行货币政策司二司副司长郭建伟周一透露,央行与有关部门就金融机构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制定相关政策,目前已报送国务院,预计将于近期出台。
证券时报周二报导称,该政策旨在拓宽中国企业跨境投融资渠道,简化中国企业海外投融资手续的审批流程。
“今后国有企业跨境投融资地域将放开限制,国企不单单可以选择在港发行离岸人民币债券,任何离岸市场都可自主选择。”郭建伟称。
与此同时,金融机构离岸人民币债券发行有望实行备案制,并实行余额管理,这将大大缩短海外发债的前期准备时间,帮助发行人把握有利发行时点。
此前内地非金融机构发行离岸人民币债券只能选择在香港挂牌交易,而所谓的“宝岛债”、“狮城债”、“伦敦债”目前只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2012年发改委发布《关于境内非金融机构赴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放开内地非金融机构在港发行人民币债券。 不过,国企赴港发行点心债准入门槛高、审批条件严。其中,央企需向发改委提交申请,发改委进行个案审批;而地方国有企业则需先向地方国资委[微博]提交申请,再由地方国资委[微博]上报国务院国资委。
相比之下,民营企业发行离岸人民币债券则常选择“内保外债”的形式进行融资,即在港注册一家壳公司,境内银行或母公司提供担保,由壳公司在港发行人民币债券;或者以香港子公司为离岸人民币债券的主体发行人发债。
郭建伟表示,该项政策作为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一系列配套措施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中国企业发行离岸人民币债券简化审批流程、放开发行渠道,同时有利于促进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
国家发改委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司国外贷款处处长李俊元周一同时表示,今年发改委将从7大功能工程和6大消费工程着手,重点支持国内企业境外低成本融资。
“7大功能工程主要涉及电网、矿产、环境、养老等领域;6大消费工程是指信息、绿色、住房、旅游、教育文化以及适应中国老龄化项目。发改委将重点发力上述领域,加大企业境外融资力度。同时,今年发改委将积极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解决境外募集资金回流问题。”李俊元说。
据了解,中国企业海外发债所募集的资金大部分直接在海外使用,而由于目前资金回流手续繁琐、要求严格,使得发行主体回流资金的积极性不高。因此,不少业内人士建议,应完善境外人民币资金以直接投资、债券投资等方式回流的相关制度,使得资金流向国家鼓励行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