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有企业海外发展软肋何在?
中国海外投资亏损1700亿,风险巨大。
中国海外投资8年来,有6年是亏损的。截至去年总亏损为268亿美元,按现价计算为1700亿元人民币。
我们都知道,只要有市场,就会有资金。投资海外本身,并没有错。
中资国营企业海外并购的失败统计
其一,难度比别国大。
中资企业发现其完成海外并购的难度要比世界其他地区的企业高出许多。从数据上来看,失败率居于海外投资并购世界各国的领先地位。
2009年,交易失败率在17.9%。2010年降至6.2%。中资企业在近几年的海外并购的整体失败率,有着很大的波动性。2010年失败率降低,原因之一是,自力更生的中资企业在昂贵的学费中,正在逐渐积累经验。
其二,最后关头掉链子。
2000年至2011年间,中资企业在所有的海外并购交易中,7.2%的交易是在最后关头失败的,而并购世界500强的中资企业在最后关头的失败率高达21.4%。
未来十年中国对外投资将达15万亿元。
据中国商务部确定的“十二五”(2011-2015)对外投资目标,未来合作规模将进一步扩大,2015年对外直接投资将达到1500亿美元,年均增长17%。在过去8年里。中国的海外投资规模达到了3800亿美元。笔者按照以上十二五规划计算出,未来10年里,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将达到震撼世界的15.3万亿人民币(2013-2023,24428亿美元,按现今6.3汇率计算)。
近年来,中国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中资企业日益成为全球投资合作的重要生力军。截止到2011年底,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累计超过3800亿美元,境外企业的数量超过18000家,分布在全球178个国家和地区,海外资产总计达到了17700亿美元。
奥巴马下令禁止三一重工,掀起拒绝中国国企高潮。
美国是中国投资最关注的热土。2005年-2010年,中国对美国投资的年增长额达到了53%。外国投资美国,带动了美国的经济复苏,尤其是中国企业雇用美国工人,提高美国的就业率,就是对美国政客拉拢选票的贡献。因此,美国对来自中国的投资总体持欢迎态度。
笔者经过近几年,中国投资美国的行业特征分析,美国对外国企业对本土新能源领域的投资是鼓励和支持的,这与奥巴马政府任期内,重视新能源行业直接相关。但是,近日发生了一起,美国对来自中国投资新能源的企业发出红色警告的事件。
2012.09.29,美国总统奥巴马发出行政命令,禁止中国三一重工在美国兴建风电场,理由是威胁美国国家安全。
白宫发出的这个行政命令,包括禁止三一重工的高管、经理和任何员工,以及三一重工的代理人和代表人,进入该项目兴建地点。
三一重工准备在美国俄勒冈州兴建四个风电发电场。这个地点位于美国海军武器训练限制范围之内,美国海军在这里进行电子作战飞机训练和测试。
在此之前,美国政府外资审查委员会就以危及国家安全为由,下令三一重工的该建设停工。但以总统行政命令的形式下令,在美国历史上是第二次。第一次是,1990年前美国总统老布什下令,禁止一项中国资金收购美国航空科技厂商的交易。
在美国外资委员会下令禁止三一重工建设以后,三一重工在2012年9月聘请了前布什政府的司法高官克莱门特作为法律顾问,就外资审查委员会的决定提出诉讼,最终使外资审查委员会同意有条件复工,三一重工才收回诉讼。
美国对外资投资涉及的一些领域,如国家安全、军事、高科技、航空甚至网络科技进行限制和审查,尤其对来自中国的投资敏感。
要知道,今天的美国民众有2/3担心中国崛起威胁到了美国安全。近期美国国会对中国华为和中兴进行了质询,理由就是涉嫌软件黑客威胁美国网络安全。
被别国制裁和制裁别国中国都领先全球
被制裁方面,中国现在是全球被别国制裁最多的国家。中国自加入WTO以来,在2002-2010年的9年间,遭受到了国外贸易调查692起,合计金额389.8亿美元。
中国连续16年成为全球遭遇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连续5年成为全球遭遇反补贴调查最多的国家。
别国对中国的调查和制裁理由主要是,其一,怀疑和指责中国出口企业享受政府补贴,与他国同行企业形成不公正竞争;其二,为中国贸易顺差找平衡;其三,为本国企业采取的地方保护主义政策;其四,中国产品为占领市场份额,同行之间恶意竞争,低价或低于成本价倾销。
同时,中国又是制裁别国的大国。截止去年年底,中国发起的反倾销调查已达186起,高居世界第三。
主要由中国商务部发起的反倾销调查,按照中国法律,并遵从WTO原则,既是对市场进行规范,也是对部分别国制裁行为的对应贸易手段。
没有涉外法律支持是最大的风险。
发达国家严密的法律和信用体系,不同的税务和会计制度,环境法、劳工法、移民法,要约法律程序,外国投资政府审核条件,西方文化差异性,民主、民意、工会和西式思维,以及所在国对于政治、安全、军事、高科技方面的顾虑,使中国企业家们如入五里雾中。君不见,诸多中国企业涉外法律诉讼,有70%的中国企业遭到了缺席判决。而在海外投资并购的中国企业失败和风险案例层出不穷,重要原因是涉外法律专业风险把控出现问题。
中国企业在海外战略规划前期,有必要进行涉外法务和商务培训,同时了解外国政商渠道和项目对接。这无疑使具有涉外法务和商务经验和资质的中国律师事务所,成为学贯中西的桥梁和重要的法律支持,同时他们也是引导中国走出去的培训师和海外投资总顾问。
培训和专家的引导,是中国走出去,控制风险和抓住机遇的重要途径。
三分之一中国企业渴望并购实现扩张。
今年最新的一项调查显示,33%的中国内地企业在未来三年内希望通过并购实现企业扩张。
有近半数的中国企业尚不知道如何获得融资,这与去年23%的比例相比有大幅提高。这些企业群体应是民营企业,因为中国的银行明显倾向于国有企业。
如何解决中国企业融资问题,如何指导中国企业并购扩张,向海外发展不失为最有价值的渠道。
国企海外投资并购屡屡失败的十大因素
第一,缺乏清晰的海外并购战略。
采用投资而非战略为导向的海外并购战略,和与企业整体发展战略不相一致的海外并购,将给企业的海外发展目标带来致命的后果。
第二,应对外国政府和公共关系缺乏经验。
外国政府对中资的审查制度和法律限制,以及媒体、股东、民众的不了解和质疑,往往是中资受阻的重要原因。中国企业在法律分析、政府渠道、媒体宣传、关系运作需要做功课和游说准备。尤其是在西方发达国家进行规模化投资或并购,意识形态领域的差异和成见,导致政治化、安全化、军事化或资源垄断化意识显现。
第三,缺乏了解海外业务和具有并购经验的专业人才。
包括受到政策和资金支持的中国移动,至今态度保守的重要原因就是,缺乏帮助其成功走出去的全球人才。目前,成功完成交易的企业往往通过外包来解决。
第四,外包盲目崇拜世界大品牌机构。
外包选择要重在信用历史、运作能力、专业经验、政府资源以及符合企业的商业战略,不论性价比选择大品牌的中国企业,同时也是品牌历史信用污点的受害者。今年,被中企推崇的多个品牌涉嫌纳斯达克上市造假,被美国财政部和证交所调查,受影响的中国公司在美的发展前景堪忧。在法治国家,一旦出现信用污点将被列入黑名单,影响深远。
第五,缺乏内外部专业团队的协作。
中资企业已经意识到,在聘用外部专业机构操作和监督交易的同时,还需要成立专业能力过硬的内部团队的协作与配合,以管理和推动海外并购。如中铝成立了加拿大公司来监督加拿大的一桩并购交易,武钢成立了两个海外部门,中国五矿成立了香港公司。
第六,授权不到位不清晰。
没有清晰的授权,管控交易将会陷入泥潭,最终蒙受损失。
第七,旱鸭子总是自己亲自上架。
专业的事最好交给专业的人。自己不懂或没有经验,做不到或者做不好,最好交给外部专业机构。如尽职调查、交易实施和风险把控手段。自力更生的中资企业都在昂贵的学费中积累经验。
第八,并购后的整合很关键。
成功并购后的整合方案,是确保实现预期的协同效应和被收购方员工和股东安心的关键。海尔自2001年以来已经并购五起,今年放慢脚步的原因就在于,大力整合并购后具有竞争力优势的业务模式。
第九,量化收购贡献度指标。
量化被收购方对收购方的贡献度指标,贯穿于并购前、并购中、并购后的各个阶段。成功的交易在各个阶段都有个职能的量化整合指标,同时根据整个交易认知的加深,企业可以中心评估这些指标,如有必要可以进行重新设定。
第十,文化差异决定并购运营成败。
文化差异已成为中资企业海外并购失败率高和其他企业谨慎的重要原因。没有最佳的实践方案,收购方需要深入了解目标公司员工潜在文化和工作方式的差异,对自身文化做出重新评估和改进措施。依赖拥有海外工作经验的员工和海外事业管理人才,参与并购是许多中资企业采用的有效方法。
受金融危机冲击相对较小的中资企业,具备来之不易的竞争优势,在未来几年将是全球并购市场的主角。中企通过外包专业机构和内部培养的专业团队协作配合,以识别、发掘和完成潜在交易,这是成功交易的的关键要素。
巨大财务风险吞噬中国100大企业。
中国100大企业中坚就是国有企业垄断群。
中国经济被14.5万国有企业控制,国有资本占中国经济总量的35%,2011年国有企业利润占中国利润总额的43%。他们可以因垄断地位向中国消费者要昂贵的价格,却可以从国有银行以人为压低的利率得到贷款。
中国100大企业风险设定四档次。
巨大的财务风险正在吞噬中国100大
2012年10月24日,世界权威信用评级机构史坦普,发布“中国100大企业”信用观察报告,认为中国大型企业面临明显的财务风险。
我按照风险的严重程度,分为第一档次,风险极大;第二档次,风险很大;第三档次,业务疲弱;第四档次,风险极低。
50%中国100大企业,风险极大或很大。
第一档次。
处于第一档次,风险极大的企业有17家,第一中国国航,第二铁道部,以后依次为中国远洋,河北钢铁,首钢集团,天津泰达投资控股等。
第二档次。
风险很大的企业有33家,包括中国铝业,中国中铁,中粮集团,山东钢铁等。
列在风险极大第一档次的17家,占中国100大企业17%;和列在风险很大第二档次的33家,占中国100大企业33%。二档次合计占中国100大企业50%。
只有2%的中国100大企业,风险极低。
第三档次。
进入疲弱业务状态的企业有4家,她们是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淮南矿业集团,冀中能源集团和上海久事公司。
第四档次。
列在风险极低的第四档次的企业,只有2家,中国移动和中石油。
央企海外违规面临被外国排挤困境。
笔者了解到,央企因违规问题太多,在海外损失巨大,近日被国资委严令整改。
其一,央企涉外案件三大特征。
其一,种类增多。由过去主要以合同纠纷为主,逐渐扩展到知识产权、环境保护、劳工责任、产品质量、证券交易等多领域。
其二,涉及面广。有的纠纷不仅涉及多家企业,甚至可能波及整个行业。
其三,损失加大。这些纠纷一旦败诉,动辄数千万、上亿美元损失,有的还可能被排挤出该国或地区的整个市场。
其二,境外业务再有闪失严惩不贷。
2012年9月28日,在广东召开的中央企业法制工作座谈会上,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代表国资委提出三项要求。
其一,央企必须加快完善境外法律风险防范的链条,从可行论证到立项决策,从谈判签约到项目运营,努力实现法律风险防范全覆盖。
其二,要进一步健全境外法律风险防范的责任机制,依法妥善应对境外投资审查。
其三,境外业务因法律风险防范不到位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其三,央企屡屡找借口触碰法律红线。
黄淑和副主任认为,越是市场形势严峻,越要坚持合规经营。
其一,中央企业各级领导班子要牢固树立合规经营的理念,不搞违法获利,不踩法律红线,不抱侥幸心理,做到违法违规“一票否决”。
其二,要牢牢把住企业决策层面的法律审核关,针对上下游一体化的合资合作项目、风险管控难度大的产融结合项目、媒体及资本市场高度关注的敏感项目等,决策时务必做好合规性审查,决不能以时间紧急、项目保密等借口,跳过法律审核关。
其四,74%央企忽视总法律顾问制度。
今年是新三年目标的第一年,新三年目标提出要实现“企业规章制度、经济合同和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把关率达到100%”和“总法律顾问专职率和法律顾问持证上岗率80%”的硬指标。
其五,三年目标本身说明现在很多未经法律审核。
黄淑和说,要在全面实现法律审核“三个100%”的同时,大力提高审核质量和水平。要在确保“两个80%”按期实现的同时,有针对性地提升法律顾问队伍的整体素质。要把是否发生因自身原因引起的违法违规案件,作为检验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
其六,外企都有外聘律师,央企高管被要求尽快考证。
对于总法律顾问而言,则要进一步提升法律专业能力。专职总法律顾问要进一步充实新的法律知识,同时加强相关领域的业务学习,努力成为合格的专家型领导干部。央企分管法制工作并兼任总法律顾问的负责人,也要注意学习法律专业知识,尽快考取执业资格,努力成为法律顾问队伍的优秀领军人才。
其七,央企需要管好坏孩子-境外子企业。
中央企业要高度重视做好境外法律风险防范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境外子企业的管控力度。有条件的可以通过在境外单位设置法律事务机构或法律顾问岗位。中央企业还要依法妥善应对境外投资审查。要坚持独立的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地位,突出市场化运作特征,并主动参与WTO贸易政策审议。
中国企业没有培训最好不要“走出去”吃亏
A,失败源自对他国不了解不尊重。
B,不一样的法律、规则、文化、思维。
C,要约程序和对等原则。
D,专业经验和必要的培训
E,低调做事掌握技巧切忌夸夸其谈
F,加入投资海外热潮最好先上课
字数:5521
时间:20121129-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