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准即均输平准,是为控制运销、取得收入而采取的经营商业的政策。汉武帝时,官府彼此争购货物,常使物价腾贵,各地向中央交纳贡物,运费又常超过原价。元鼎二年(前115年)试办均输。到元封元年(前110年),武帝于大司农下设管运输的均输官、管物价的平准官,令各地向均输官交纳贡物的折价和运费,然后平准官和均输官在低价地方买货转运到京师或在高价地方出售。运输工具由官府置办,人员征发平民充当。当时获得了百姓不增加赋税而天下用度丰饶的效果。这种方法后代也常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