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一般要在相对紧张的节奏下进行,工作要求紧迫、强度也大,团队成员如果没有激情根本不可能有效推动项目。因此,我始终认为根本不能接受在IT项目中充人天,充人数的成员。
激励是正向的引导和激发团队成员的潜能,但是光正向的激励还是不够的,项目的正常进行还要有足够的纪律保证,甚至需要负激励。 “合之以文,齐之以武,是谓必取。”用今天的话来讲,就是要用文化(愿景、感情等)把大家聚集在一起,还要用武力(纪律约束)让大家步伐整齐。所以,除了要有明确的激励之外还要有严明的纪律,如同革命时期,既提出了“打土豪,分田地”这样明确的激励口号,也明确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纪律要求,这两者是相辅相成的,都是项目成功的关键要素。
尤其针对一些跨组织的松散项目组,严明的纪律尤为重要。因为松散组织的项目组中,每一个人除了项目工作外,本身还有自己的工作,如果项目经理没有明确的纪律要求和压力传递的话,项目组的工作恐怕在每个成员的时间表中都成为最低优先级的工作,那么项目目标的实现就会变得异常困难。所以,滥好人或者不愿意得罪人的人是不适合当项目经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