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有专业银行向国有商业银行转轨已迈开了步伐。当前金融竞争主要集中在两个领域:一是传统业务的竞争,即通过健全和完善经营管理机制,巩固和扩大自身传统业务的市场占有率;二是中间业务的竞争,即积极探索创新,不断开发新的金融业务品种,开拓新的市场。为此,国有商业银行在转轨进程中,就必须在立足传统业务的基础上,及时调整经营战略,抓住机遇抢占中间业务市场,延伸服务功能,寻找新的利润源,培植新的效益长增点。
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不运用自己的资金,而是利用在技术、信息、机构网络、人才及信誉等方面的优势,以中间人的身份替客户办理咨询、代理、委托与担保等事项,提供各类金融服务并收取手续费的业务。当今国际金融业的中间业务迅猛发展,它已扩大为结算、担保、融资、管理、咨询、衍生金融工具等内容,是金融现代化和商业银行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1 国有商业银行拓展中间业务的必要性
1.1 拓展中间业务是转变经营方式,向商业银行转轨的需要
商业银行作为特殊企业,以“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为经营原则,其经营目标就是为了获取最大限度的利润,而中间业务以其低风险、高收益性,必将成为金融业新的竞争焦点。在目前金融机构不断增多、资金分流严重,银行的存贷利差缩小,导致商业银行依靠传统资产、负债业务进行盈利的水平下降。加之资金组织成本有增无减,“当前银行的日子不好过”,这不仅是业内人士的感觉,也是业外人士的评价。事实上,完全依靠信贷资产创利的路子已经走不通了。为此,国有商业银行必须改变过去单一的经营方式,努力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切实可行的途径就是积极拓展风险小、利润大,对资本比例要求低的中间业务,从而逐步达到资产多元化、风险分散化、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
1.2 拓展中间业务是完善金融服务,树立新的金融企业形象的需要
在国外,中间业务已与资产业务、负债业务共同构成了现代商业银行的“三大支柱”。如美国银行界的中间业务收入占全部收入的比重,由20世纪80年代初的30%上升到1997年的38.4%;英国由28.5%上升到41.4%。日本商业银行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中间业务以每年40%的速度增长。在香港,非利息收入占经营收入的比重已达到20%至30%。[1]随着经济货币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个人金融资产的逐步增加,金融意识的日益增强,对金融服务与产品提出了新的要求,但苦于自身专业知识和操作条件限制,无法兼顾其资产保值和增值,因此迫切需要拥有完备资讯条件和良好信誉的商业银行在投资理财等方面提供服务。另一方面,银企之间也不再是单纯的信贷关系,企业改革的深化,在筹资融资、项目评估、出据信用证、清产合并、股份制改造及债转股等方面都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因此,国有商业银行拓展中间业务前景广阔,市场有效需求旺盛,蕴藏着巨大的商机。
1.3 拓展中间业务是增强商业银行竞争力,提高经营效益的需要
改革开放以来,外资银行在国内设立分支机构渐多,特别是把中间业务的拓展作为其占领我国金融市场突破口的外资银行日益增多,加之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试点范围也在陆续扩大,致使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着外资金融机构的挑战。更让人关注得是,“入世”后中国商业银行市场的大门将完全敞开,对外国金融机构的种种限制将会逐步取消。外资银行将在我国任意地点经营任何银行业务,这将使金融业,特别是一些风险小、成本低、利润高的国际结算等中间业务受到一定冲击[2]。前些年国内发生的一些城市信用社、信托公司的支付危机,如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海南发展银行被关闭,使金融业的风险系数进一步加大。面对现实,各国有商业银行如不及时率先抢占中间业务市场的经营制高点,势必会将有丰厚利润的中间业务拱手相让。同时,由于传统业务与中间业务存在相辅相成的关系,还会间接地降低国有商业银行的市场占有率,缩小传统业务的客户群,最终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2 国有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拓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2.1 国有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拓展现状
近几年,国内银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所能带来的利润越来越小,为寻求和扩大盈利空间,各国有商业银行将目光投向了中间业务。因国有银行中间业务起步较晚,发展不快,不仅业务量占总收入的比重偏低,而且品种较少,仅限于结算、代理收费等劳动密集型产品。而技术含量高的资信调查、资产评估、个人理财、期货期权以及衍生工具类在国内才刚刚起步,有的基本没有开展。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已经开展的中间业务大约有260余个品种[3]。但是,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不收费的,如银行代理收费、邮寄对帐单、代发工资、银证转帐、信息咨询等业务,基本上都作为无偿服务,使本应获得的收入流失,效益低下。具体说来有以下几点问题:
2.1.1 中间业务收入占全行总收入的比重长期在低位徘徊
在西方国家银行业中,中间业务自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发展空前,迅速成为银行业务的三大支柱之一,中间业务收入在总收入中比重普遍占30% 以上,有的银行已达60%[1]。
2.1.2 中间业务品种尚未全部开发推广
根据巴塞尔委员会的分类方法,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可分为四类:一是银行提供的各种担保;二是贷款或投资的承诺业务;三是创造金融工具;四是利用银行的人力与技术设备等资源为客户提供中介与服务。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已开办的中间业务,以上述分类的第四类为主,正尝试推广第一、二类的某些业务,至于第三类业务,除了国际贸易及外债收支因防范汇率、利率风险需要可以做远期和互换交易外,其他衍生产品还未实现大的突破。各国有商业开办的中间业务大多局限于结算业务、信用卡及一般性代理业务,而在信用担保、项目评估和衍生金融工具等新型中间业务方面却开办得很少。不仅品种少、业务量小,更缺乏深度和广度,难以满足社会公众和企业单位的多层次需求。
2.1.3 中间业务发展很不平衡
一是中间业务在各业务种类之间的发展很不平衡,有的中间业务种类如银行卡和代理业务发展十分迅速,而有的中间业务种类如商人银行、电子计算机服务目前还未开展起来;二是中间业务在各地区之间的发展很不平衡,在经济较发达的省会城市的省辖中间业务发展较快,在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则发展缓慢;三是中间业务在同一地区各家银行之间的发展也不平衡,在交通银行、招商银行等股份制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较迅速,而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发展则相对缓慢。
2.2 国有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存在问题
由于开办中间业务受我国传统经济体制和传统观念的限制,国有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尚处于初始开拓阶段,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2.2.1 外部客观环境的问题
一是金融体制制约。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难以彻底分离,国有商业银行金融活动的自主性和独立性仍受政府、财政和企业的多方制约。
二是会计制度制约。中间业务的会计核算、统计报表等基础管理工作相当薄弱。目前尚未设置科学合理的中间业务分类核算会计科目;尚未建立统一、规范的中间业务统计报表制度,管理层难于对各类中间业务的发展状况做出准确的分析判断,因而对中间业务无法实施科学规范的分类管理与指导。
三是政策制度制约。在分业经营条件下,受我国现行《商业银行法》的约束,我国商业银行经营中间业务的范围受到很大限制。如不能从事信托、租赁业务,一般情况下也不能开展金融期货、期权等业务。
四是经济发展制约。我国国民经济仍处在转轨时期,经济发展的市场化程度较低,对中间业务创新的需求相对不足。同时,利率市场化、自由化进程缓慢,金融创新所必须具备的较有弹性的利率空间尚不具备。
2.2.2 国有商业银行自身的问题
一是缺乏认识、定位不足。不少国有商业银行对中间业务在稳存增存、改善存款结构、优化信贷资产结构、密切银企关系、增强服务功能、提高竞争力方面的巨大间接效益认识不清;对中间业务的巨大市场潜力认识不清;对中间业务与资产负债业务之间的内在联系认识不清,致使中间业务地位低,在实际工作中,中间业务几乎都未被当作一项独立业务和重要业务来认识,所开办的中间业务是在追逐存款规模扩张的冲动中自然生存的。
二是内部机构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目前,部分国有商业银行缺乏一套完备的开办中间业务的管理制度、操作规范和经营指标考核体系。中间业务分属不同的职能部门管理,没有专职机构进行统一布署安排,各部门自行发展、自成体系。基层单位对中间业务的经营原则、经营范围掌握不准,完全依据自身的理解去实施,缺乏全局性和规范性,不能发挥整体功效,以致丧失了不少发展机会。
三是中间业务与资产负债业务不能形成有机整体。相当一部分中间业务如担保、租赁、评估、咨询和代保管业务,与银行资产业务相互割裂,在经营上分割在不同的机构,系统管理也分割在不同部门,中间业务既没有资产负债业务的支撑,也没有形成中间业务群体间的良性循环。这一方面给客户带来诸多不便;另一方面大大削弱了银行资产负债业务与有关中间业务之间的相互配套、相互支持、协调发展。
四是中间业务的市场化程度低。各国有商业银行往往以增大低成本在途资金的来源,或是树立自身良好服务形象等因素作为开展中间业务的动力。目前许多新开办的中间业务还基本上不是直接作为有偿的金融服务产品提供的,或是免费或是低价,而银行为此业务投入了不少人财物力。这种状况严重制约了我国金融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步伐,不利于商业银行形成金融产品扩大再生产的良性循环,扭曲了商业银行经营考核指标体系,不适应国际惯例接轨的需要。在实际运作中,国有商业银行部分基层单位仍沿用经营传统业务的思想去拓展中间业务,以能吸收多少存款作为是否开办中间业务及经营好坏的标准。把开办中间业务仅当成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吸收和稳定存款的一种辅助手段,忽略了中间业务赚取手续费增效创收的效益功能。
五是技术手段滞后,专业人才缺乏。中间业务是金融业的“高技术”领域,就目前各国有商业银行的硬件及软件装备水平来看,和当今国际金融业中,中间业务迅猛发展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难以向客户提供快捷、准确、安全和优质的中间业务服务,金融电子化建设亟待加强。同时,还缺少一支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
3 发展和完善国有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对策
3.1 更新观念,提高认识
国有商业银行员工,尤其是各级领导要从战略高度认识发展中间业务对银行整体经营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转变中间业务只能作为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配角的观念,调整经营思想及营销策略,实施“三业”并重的发展战略。合理调配人力、物力、财力,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把发展中间业务作为银行新的效益增长点,将中间业务和传统业务紧密联系起来,“双轮驱动”共同发展,实现盈利构成的多元化,增强经营的活力。
3.2 选准突破口,拓宽业务范围
发展中间业务必须“面向市场,了解市场,融入市场,服务市场,占有市场”,抓住市场就是抓住了中间业务经营的关键。就目前中间业务市场的情形来看,各国有商业银行应以代理业务为突破口,积极拓展代收代付、代办保险、租赁业务。收回不能履行偿还责任企业的厂房、地皮、设备等,对外开展自营,将沉淀的信贷资产转化为租赁。大力发展信用卡业务,扩大特约单位和发卡数量;努力开发信用卡的使用功能,发展系列卡和专用卡,提高其使用频率和交易额。充分利用自身网络优势,为客户提供市场、产品、项目及技术等信息咨询服务。在经济发达地区,通过开通理财热线电话及互联网,为客户提供私人理财服务,充当公司财务顾问、投资顾问,适时适地推出新的中间业务品种,如担保、承诺业务及各种金融衍生工具业务,最终发展具有适应国际化要求的中间业务。
3.3 健全组织机构,规范业务管理
各国有商业银行应加强对中间业务的统一领导,成立专职机构,如中间业务部,来集中管理中间业务的运作。要根据各行实际,建立一套完整的中间业务管理制度、操作规范和经营指标考核体系,尤其要用效益指标来考核、衡量中间业务的开展情况,有效地推动中间业务的拓展。此外,还须密切关注开展中间业务所带来的如电子转帐、国际金融工具等新风险,建立起预警系统和严格的授权制度,最终形成有序开发、自我监控、效益考核的经营管理机制,塑造海南金融安全运行、稳定、健康发展的新形象。
3.4 加速金融电子化进程,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人才
现代企业的竞争,主要表现在技术和人才的竞争。特别是即将到来的知识经济时代,金融企业的发展将更加依赖于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金融电子化程度的高低标志着一个银行服务水平的优劣。为此,各国有商业银行应加大硬件、软件设施的投入力度,加快区域联网的步伐,逐步实现储蓄、对公、信用卡、电话银行和金融信息传呼台以及与特大型客户间的全面联网。根据业务发展和客户不断变化的需求,及时更新电脑软件系统,利用银行咨询专家系统和银行信息咨询数据库技术,为客户提供较高技术含量的中间业务。另一方面,还应加快中间业务人才培养。由于中间业务是知识密集型业务,如资产评估、金融期权、期货等业务,都需要专门的中高级专业人才。因此,必须加强对中间业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和选拔,“坚持条件、择优选用、竞争上岗”,尽快培养和造就一支门类齐全并具备较高专业技能的中间业务人才队伍,以树立文明优质服务的金融企业形象,为进一步推出新的中间业务品种做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