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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树深:放生应特别注意的几个问题
2016-01-20 47531
放生是门大学问,初发心放生人士可委托有经验的放生团体代放,并参加其放生活动,从中请教有经验的前辈们,渐渐地自己便可随缘随力放生,自行化他并广为提倡。放生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千万不要预订放生 与卖鱼者直接或间接、明确或暗示将要买生放生,使卖者闻讯捕捞,违背施无畏的基本定义。如此可令这些众生本几日后死,如今因预约卖者数量、品种等,使其提早被捞,虽汝意为放生,然而其中势必有不堪折磨而早夭的众生,由于其提前死亡出于你的预约,使自己的善举偏于形式了。 2.不固定时间和地点 不固定时间地点采买,不固定时间地点放生,总之避免因贪图一时方便或便宜,使有些人借此伺机敛财捕抓而祸及放生物类。 3.放生多少不拘   放生随个人发心,施资十元不嫌少,千万亿元不嫌多。物命一条不嫌少,物命千千万万不嫌多,但求慈悲至上,心诚为要。大家有钱可以多放,没钱可以少放,多救一条命都是命! 4.不要区分大小贵贱   一味追求数量,而对某部分众生远离慈心。如见两盆鱼,心想若放这盆躯体小的众生,则价钱和数量要比放那盆躯体大的合算。或思维买一大堆田螺的钱,还不够买一只甲鱼的金额。因而弃大舍贵,择小选贱。这样一来,势必会造成未被解救生命的众生怨恨与嗔怒。孰不知躯体越大,价格越昂贵的众生,你放了它,功德也越大。所以放生时不要带着选择和预备买何品种的心去买生,应当遇见什么,就买什么。 5.放生细心周到,众生更容易存活 放生地点尽可能选择地广水深,适合物类生存之地域为原则。放生是救命的行为,把众生当作是自己的父母手足子女看待,尽量做到周全完备,做到问心无愧才可以!如果被放之众生,能放其为适于它生长的环境,则对其有极大好处。反之,若只顾放而不观察所放的地点,则对其害处多多。如将野兔置于众人处,飞乌放于易捕地,鱼儿放入被化工原料污染的确无法生存的河流水域等。同时,严禁将鱼及水生动物放入养鱼池,以养鱼池为卖鱼杀生之来源处,将众生放入其内,乃间接杀生也。 6.万勿因噎废食 有人因见到自己或他人辛苦所放之众生,有被随后捕抓的危险,便以为这种放生毫无意义,且造就捕抓者的恶因。其实即便仅仅能延长众生一个秒钟的生命,此众生也宁一秒后死,不求一秒前亡。故究放生者功德而言,施其一瞬间无畏与放其数年无畏,功德正等无异。于被放者言,彼虽短暂获生,仍于生时心若甘饴,又由于其成就了放生者菩提心的功德,故放生者之功德利益,所被放之众生亦有,使彼终获善乐。而且,从悲心的角度来说,即便知其在放后即有被捕之险,或见其伤弱而不顾,心怀哪怕使其一瞬安乐也要解救之心,此种人慈悲更为强甚,极为诸佛赞叹,有此发心者,无论所救众生是否有福报活下来,以彼悲心的利益,放与被放者均有大利益。故千万勿抱前放后抓不算放生或买时选择强健活力者放的错误思想了。 7.放生仪式宜简单庄重,不可太久 放生过程宜迅速确实,千万不可因人为因素拖延搁置,害被放众生多受不必要之苦。放生前一定要给被放生物类授三皈依并予以念佛,即放生前念三遍"皈依佛,不堕地狱;皈依法,不堕饿鬼;皈依僧,不堕畜生"。今朝有缘放其性命,吾人更当发菩提心,愿物类众生永不再堕三恶道中,并得于今生报尽,来世为人,值遇佛法,念佛修行,往生西方极乐世界,永远脱离六道轮回之苦,此乃放生中之大放生,是放生中最重要最究竟的意义   8.放生由于条件限制出现没救活的众生,勿轻易自咎   释放与解救他人的生命,永远没有过失。许多放者因为工具、因缘及种种不利因素,使所购众生不能全数尽活,便于亡者自愧有罪恶感。实际众生从生到死,皆受制于因果,假如你尽力做了,它还是于放前死亡,实属因缘所使。彼既便如此,亦要比被人刀刃烹煮者幸之万倍,据说畜生之苦,不但苦于死时之剧痛,死后之剖解、烹食、乃至被消化后,其痛苦的知觉方无。故这对于被放者而言,使其少苦而终,且免受死后之剧烈痛苦,仍具备不小贡献。况且你把放生的功德回向给他们,对其今后,仍具备积极深远的意义。故而应知放生因悲心之故,无过失而言。 9.放生后要回向法界众生   很多人因为自以为不去执着功德利益,而凡有放生皆不去好好回向。孰知因果成熟,是必然之势。不重视回向,会导致大量功德转化为人天福报,为将来往生乃至成佛,形成阻碍。所以每个修行的人,一定要使功德转向出世间的种种成佛利益。而且放生行为,因其是有为法中最为殊胜的功德之故,功德成熟非常迅猛。若放生勤垦,甚至即生福德利益现报,所以放生者放生以后要记得回向,以免大量功德流于人天无意义消耗的福报也。常见的回向文为:“愿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济三涂苦,若有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尽此一报身,同生极乐国。”如果不记得此八句回向文则可以直接说:“愿以此功德回向给我和家人累生累世的冤亲债主历代宗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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