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常常会碰到很多企业的老总会问到类似的问题:请把你们的方案发给我,我看了好就找你们!不答应,合作的可能性就没有了,答应嘛,在没有经过实证调研的情况下,方案又有什么意义呢?
对于很多企业来说,同样普遍存在这样的问题:企业的很多事实不便告知!也就是说企业的很多实情有难言之隐!既然有难言之隐,实际上就有一个两难问题摆在我们面前,要么告知实情,我们继续合作,要么隐瞒事实,大家谁也别去碰那一块。
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这样的现状呢?一方面,企业对咨询公司不够了解,当然就不能知道他们究竟能够提供什么价值了,另一方面,企业和咨询公司之间就知识产权保护和商业秘密保护问题还没有形成很好的共识。真正的有价值的咨询公司是提供的真正有效的解决方案,而不是某个形式!
企业家最可怕的就是:以为什么都知道了,却有很多地方是无知的!
早在毛泽东时代,就有“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而今,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喜欢拍脑袋呢?
调研的目的其实还是要把事情做到位,就要还原事实的本相,真正找到企业需要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