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根稳,李根稳讲师,李根稳联系方式,李根稳培训师-【中华讲师网】
新生代成长与管理教练/新生代企业家导师/新生代商学创始人/著
53
鲜花排名
0
鲜花数量
李根稳:接纳是一种认可
2016-01-20 47420
「接纳是一种认可,对某些心理学派来说认可是不被鼓励的,其实人的一生当中寻求认可是再正常不过的。 我们需要重要他人的认可, 这种认可可以建立一种联系, 把我们提升到他们的层次, 自体心理学(Self- Psychology) 称这个历程为『不断蜕变的内化作用』「transmuting internalization」。认可是自尊心的要素, 唯有我们丢下真正的自我,盲目追寻他人的认可时,认可才会变成一个问题。」 「在接纳中你不会被拿来和其它人比较, 而是被信赖与赋予力量, 被理解、 被全然认可, 因为你独一无二, 你感觉到有人衷心支持你选择的道路, 不管这条路有多艰辛, 你感觉有人衷心支持你的感受, 不管那感受多么令人不安。 你的一切不仅被包容, 而且被鼓舞被珍惜。你的父母殷切地等着你尽情做自己,不会期待你要符合某个标准,没错,世上真有人会这样爱另一个人!」 你的父母信赖你吗?他们无条件地支持你吗?无论你做什么他们都不会放弃你吗?心理学家寇哈特(Heinz Kohut)曾说过:「人对自己被接纳的可能性愈笃定,他就愈能肯定自己是什么样的人, 他的价值系统也会内化得愈稳固,他给出爱时会更自信更顺利,不会担心有被拒绝和被羞辱的不当感受。 除了明心见性的大师与佛菩萨外,凡人真有几人能看破被人认可的假象,穿越被人接纳的迷障? 谈何容易啊!? 如果真有这么简单,为何一念之转的作者拜伦凯蒂给自己的祈祷文是: 「神啊! 如果我只能有一个愿望, 请拿掉我需要被认可、 接纳与欣赏的欲望吧!」 人活着总有一个理由,成功的背后也有一个意图: 那也许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小心愿,一个未完成的事件。 在中国人的社会里普遍存在的很多也许只是证明给当年欺负我的邻居看, 也许只是换取父母对自己的看重, 也许只是符合家中亲友们的最高期望, 也许只是为了糊口, 也许是为了光宗耀祖,让家人在村里能扬眉吐气。 凡事过与不及皆有缺憾 一个太不在乎别人是否认可、接纳、欣赏的人, 也许是境界高到无人能理解他的地步了; 他有可能得道了, 也有可能是狂妄自大、目中无人。 另一种人可能需要你去点醒他,过度需求别人的喜爱、认可、欣赏而失去了自我价值, 不惜一切委曲求全只为了讨好别人, 而影响到自己的全面生活与人际关系。 我的許多来访者多半属于此类型, 过度在乎别人的评价与认可, 活得极度不自信与患得患失。 每个人内在都有一个神圣的殿堂 每个人内在都有一个神圣的殿堂, 那是最高的人生法则, 那是他生存的尊严宝典, 那是他做人的价值信念, 那是他无可侵犯的私人领域。当你侵犯他时有可能伤了他的自尊, 有可能从此让他与你断交。我曾遇过很多妻子,当丈夫在外面有外遇被发现后, 绝无破镜重圆的可能, 只有走上离婚一途;而有些女人选择再给丈夫一次机会,修补婚姻关系。那是缘于内在不可侵犯的神圣牌位,当被背叛时,对有些人来说无异是被遗弃、被宣判死刑般难以承受,更有可能是严重诋毁了他的自我价值感与尊严。 每个人的神圣殿堂供奉的牌位都不同,有的人主牌位供奉的就是忠诚, 有的人供奉的是公平, 有的人供奉的是诚实, 无所谓对错, 只有尊重每个人供奉的神圣,向他的内在神性致敬。我的父亲一生为官, 他供奉的是清廉正直,到往生时仍两袖清风,被誉为台湾司法界的硬汉。 这个神主牌位如今也传承给我继续供奉着。这个最高的人生法则、生存的尊严宝典是我做人的价值信念,深深影响到我的做人处世、事业原则与教学风格。 尽管人人知道不该追求被别人认可的幻梦中,到目前为止,我确实没有见过有哪一个人不乐意被喜爱、 被看重、 被肯定、 被认可与被接纳。只是程度的不同罢了。 如果这是人性, 何必强求自己与别人不许有这些心底的一点渴望?允许我们走在通往神性的道途上,允许自己可以活得人间一些、踏实一些。 而我不知道有些人是否会认同以上的论点,我也不知道这种假设是否具有普遍性,我只知道,我们要尊重每个人内在的神圣殿堂与理解他们从小到大因成长背景带来的思维局限。 心灵绿洲练习: 1.接纳是一种认可,请照照镜子跟自己说:「我完完全全接受你现在的样子,我认可你、欣赏你,亲爱的,我爱你!」 2.坐下来, 拿出一张纸, 每天观察自己一个优点(光明面),同时也觉察最亲近的人与一位相处困难的同事或朋友的优点, 连续记录做21天 ,看看自己有没有变化。
全部评论 (0)

Copyright©2008-2024 版权所有 浙ICP备06026258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509号 杭州讲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讲师网 www.jiangshi.org 直接对接10000多名优秀讲师-省时省力省钱
讲师网常年法律顾问:浙江麦迪律师事务所 梁俊景律师 李小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