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明,罗明讲师,罗明联系方式,罗明培训师-【中华讲师网】
中华讲师网特聘讲师
52
鲜花排名
0
鲜花数量
罗明:罗明权谋之道研究罗明成功学
2016-01-20 34210
如今书店之中此类书籍虽众,然多不足持。鄙人自幼便得家人所传之皮毛,又曾阅古之谋略书二十余册,今结合本人经验,谈一二精要。其实一直想写些这方面的文章,装在记忆里总是难免遗忘,今天恰好给小妹谈了一些,就记在BLOG上吧。
一曰立志入局
    1、吾闻魏武曰:“夫英雄者,胸怀大志,腹有良谋,有包藏宇宙之机,吞吐天下之志者也”。吾等当怀王侯之志,需知求其上,多居中;求其中,多居下,何况无志乎?
    2、天下之人入局者虽众,然每日多忙于无限琐事,少却了思考规划,终非成大事之辈也。身虽入局而心不可入,人生百年,当纵观人生,方可纵横天下。
    3、所谓“毛羽不丰,不可以高飞”,胸怀大志者当隐其志,古人尝言:“小隐隐于野,中隐隐于市,大隐隐于朝。”
    4、曾文正公曰:“成大事者,必须勇于任事,挺身入局。”胸怀大志当有行动,唯有任事,方有成
功之望也。
二曰待人
    1、吾闻老子云:“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呼朋引伴,婚嫁结拜诸事皆为足己所需而图人之所有也,关系不同,则实为所需之利不同。得明此情,则万事不难也。
    2、如吾所言,人间万般情爱,皆人之所需,实是利也。故待人多用无价之情,少以有价之利,除非用大情,则为成本最小之法也,遇事多可事半功倍。
    3、示诚以人,切勿失德,方不失君子之气,然则自可择实而言,不必尽言。如实有所需亦可行诡道也,孙子尝云:“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远,远而示之近”。虽兵以诈立,然不可留人以善谋之印象,匪为一事计,实恐日后行事将艰难也。
    4、吾外公尝谓吾曰:“交友自当有目的,有选择。”诚如军圣言交友亦当“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于众人眼中吾友之友亦为吾之友,吾敌之敌亦为吾之敌。此庸人之知其所以胜而不知其所以败,是故交友亦有明交、暗交之分也。
三曰斗人
    1、吾闻泽东曰:“与人斗其乐无穷”。凡欲成事者,不免常与人斗,此万物之所以生,万物之所以亡,天道也,不可消极避之。
    2、兄亦闻孙武曰:“昔之善战者,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不可胜在己,可胜在敌”。故为人当去虚浮之气,而存君子之德,不受人以柄,修身齐家后方可治国平天下。
    3、孙子曰:“兵无常势,水无常形”。百战之后,自有奇略,实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之。然对初用计之人必当明“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之道,不可意气用事。
    4、胜敌而敌不知是己所为、不知其谁甚或其亲友为间,此上计也;胜敌而不赶尽杀绝,此智计也,不使现今之敌及未来之敌尽力亦或联合反抗;胜敌而于敌万难之时救敌,此心计也,多可服敌以为己用;胜敌而总结吾之所以胜敌之所以败,此久计也,是固“胜敌愈强”。
四曰用人
    1、吾闻荀子云:“人主者,以观人为能者也;匹夫者,以自能为能者也。”汉高祖亦曰:“夫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吾不如子房;镇国家、抚百姓、给饷馈,吾不如萧何;连百万之军,战必胜,攻必取,吾不如韩信。三人者,皆人杰也。吾能用之,此吾所以有天下也。”是故不必如武候事事躬亲,徒增劳累,不能任贤,贤者亦恶之,六出祁山而无功。
    2、黄石公曰:“ 使智、使勇、使贪、使愚。智者乐立其功,勇者好行其志,贪者决取其利,愚者不爱其死。因其至情而用之,此军之微权也。”贤者之所以贤,皆因其有过人之处也,而不因其短处,吾等当用人其长,避人之短,此任长之道也。
    3、凡用人,须做到“亲而难犯,不怒自威”八字,是故赵大宾曰:“其臣畏而爱之,此帝王所以成业也。”不亲则不足以使其怀忠爱之心而恪尽吾业;不威则难以令行禁止;然“不怒自威”此自之微权也。
    4、组织之内属众难免结派,匪需禁之。居上位者当压其强,而扶其弱,待强弱易形,则吾复行此计也。则组织之内若无吾定谋,无派可独立行事;各派若无吾扶植,定被他人所灭,故而争先示好;亦可除人不假吾手,以得宽仁之名也。群臣请战争功,恐落人后,此社稷是所以昌,是故小有党争优于一团和气。
    吾之智计极少与他人言,以免人谓吾“险恶”,然吾等当知自古成王败寇,成者谓计策为“权谋”而兼济天下,败者谓计策为“阴谋”而难善其身,或成或败,斟酌损益,此自用者之责也。不过知道我BLOG的仅一二执友,自愿与他们分享;亦或没有利益关系的朋友和陌生人,也就无所谓了···
全部评论 (0)

Copyright©2008-2024 版权所有 浙ICP备06026258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509号 杭州讲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讲师网 www.jiangshi.org 直接对接10000多名优秀讲师-省时省力省钱
讲师网常年法律顾问:浙江麦迪律师事务所 梁俊景律师 李小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