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人利己的活动是最有益于社会的,人们也许会问,什么活动能做到利人利己呢?当利益的总量一定时,此人多得一些利,他人就必然损失一些利,这在对策论中称为"零和对局"。人们要做到利人利己,就必须找到一种办法,能使社会的总利益扩大,能创造出新的利益。商业交换以及由此而带动的一切经济活动,除掉少数情况外,都具有扩大社会利益的功能,因此商业活动是既符合于道德又符合于利益的行为,是最值得提倡的善行。
然而我国的传统道德观中却一贯鄙视商业、嫌弃商人,就连大多数商人自己也未必明白商业对社会的重大作用,而且确实有不少商人用欺骗的手段经商,破坏了商业的信誉,使这一大大有利于人类社会的活动,很难得到长足的发展。这种历史教训不光在我国存在过,而且在大多数西方国家里同样存在过。不同的只是当今发达国家里已不再存在鄙视商业的偏见,商业活动已成为最讲究信用和道德的一种活动,不道德的人不断地被排除出商业活动的圈子,这种净化作用的结果是构成一个方便安全富裕的物质环境。而在我国这种转变尚处于刚刚开始的阶段,我们应该自觉地推进这个认识上的转变,这是我国知识界、政界、实业界的一大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