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桂清,黄桂清讲师,黄桂清联系方式,黄桂清培训师-【中华讲师网】
中国企业教育百强专业十佳培训师做智慧的催化师
52
鲜花排名
0
鲜花数量
黄桂清:网络政治中的民主政治
2016-01-20 48688
 
第一节  网络民主政治的内涵
一、西方民主理论辨析
多元民主论
精英民主论
技术民主论
参与民主论
二、网络民主的内涵
网络民主主要是指网络社会的民主,是对网络对民主的影响的研究与考察,是网络时代新的民主政治理论的体现。
从技术层面上说,网络政治中的民主是数字民主。
(1)远程式民主、这可能是网络政治民主中的最主要的形式。由于网络政治的无国界、无地域、无地区的特征,使得全球各地相同目标、相近兴趣的个体,都可以通过网络进行交往,参与民主政治的各项活动。它使人们在家里或当地射去就可以参与讨论或者参与政治过程。这给政治理论带来了深刻的影响,更给实现政治带来了严峻的挑战。(2)半直接民主。它是依赖代表和依靠人们自己的有机结合。(3)参与式民主。网络社会中网民的参政议政意识越来越强烈,同时,网络的快速、便捷、廉价大大降低了全民参与的社会成本。所以,不论是大众参与的需求方面,还是技术和成本方面,参与式民主都成为现实政治的有力挑战。
从网络民主的内涵来看,网络民主的实现由“信息”取代了传统意义上的“金钱”和“权力”,信息成为网络民主的主宰力量,“信息”是网络政治领域流通的基础,也是网络民主的表现形式。政府的政策主张是以信息的形式存在与网络之中的,网民对政治体系的政治评价、利益表达也是以信息的形式在网络社会中得以体现的。这里的信息,既包括作为政治主体核心的网络政府在网上发布的信息,也包括作为个体的网络和群体的网络共同体对网络政府所发布信息所作出的反映。因此离开了信息,也就无所谓网络民主。
第二节  网络民主的特点和原则
一、网络民主的特点
第一,网络民主的直接性。在网络政治中,任何人不再需要由别人来代表自己,他可以直接发表自己的意见,并对政府的议案进行投票。公民直接参政议政是网络政治的一种最突出的表现。
第二,网络民主的平等性。平等在政治上表现为:一是人人都有参政议政的权利;二是这种权利在人与人之间应该没有差别。网络对政治平等的促进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在网上,只要符合法律允许的参政条件,你的意见与政治家的意见一样亲切可见。比尔·盖茨认为信息高速公路的优点之一是“虚拟平等”,远比现实世界中的平等容易实现。在虚拟世界里,每一个人的平等政治权利都得到了保障。
第三,网络民主的快捷性。政治事件的发生、你的意见、政治家的态度以及政府决策和相关表决结果,这一系列与政治有关的活动和内容,在网络上是以光速传播的,政治活动变得非常迅速。
二、网络民主的原则
(一)尊重“少数派权力”的原则。
(二)“半直接民主”的原则。
 (三)“决策分工”原则。
(一)尊重“少数派权力”的原则。
传统的民主原则十分强调“多数派权力”,强调少数服从多数。在信息网络时代,网络中信息大分布和流动不再是线性而是网状,不再是一律而呈现了个性化,人群不断被细化。由于利益的表达和聚合更加自由,兴趣爱好相投的人们在网络上即使进行跨国界的聚会和组织活动也相当容易,不必提交申请或支付任何有形的管理费,网民们甚至可以自己进行民意测验,围绕各种争论组成自己的“电子政党”或“电子院外集团”。政治活动变得如此轻而易举。其后果是,公民参与热情的高涨与个体意见协调的艰难并存,传统意义上的一呼百应的政治动员变得十分困难,甚至常常不可能实现。在多数人难以形成共识的信息社会背景下,整合严密的少数派权力就会被充分凸现出来。“以那些能最有效地动员自己特殊利益的群体的人为特征的时代即将到来。少数派的否决代替了多数派的表决。”因此民主的原则有待于不断改进,我们在强调少数服从多数的同时,必须尊重和保护少数派的权力。这里我们不是说要“少数派说了算”,而是说尊重和保护“少数派的权力”。在一个结构日趋复杂的社会中,活跃着许多少数派,他们成为构成崭新社会结构的过渡性形式。尊重和保护他们的权力不仅是必须的,也是必要的。
(二)“半直接民主”的原则。
在网络社会,每一个社会成员不一定必须依赖代表来行使自己的权力,而应当是依靠自己和依靠代表相结合的“半直接民主”。诚如我们所看到的,代议制概念本身正在受到挑战,如果选民的意见不一致,那么代表人究竟在“代表”谁呢?与此同时,立法者在制定法律的过程中,越来越多地依赖他人的判断。代表有时甚至不能代表他自己。代议制政府作为最终代理人的理论也就崩溃了。因此,契约的解体、决策的困境和代议制的缺陷,所有这些都表明,从长远的观点看,许多现在由少数假冒代表所作出的决策,也许不得不逐步回到选民手中。然而,要这样做的话,就必须有新的体制和新的技术。网络政治的出现与发展,恰恰使之成为现实的可能。我们提出实行半直接民主原则,并不是简单地、绝对地否定间接民主,而是指两者的有机结合,至少在今后一段时间是这样的。这实际上是一个适度的原则,可以帮助我们设计未来的切实可行的新制度。
 (三)“决策分工”原则。
即打破决策僵局,让应该决策的人来决策。决策本身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有时一些问题无法在地方层面上得到解决,而另一些问题又不能在全国层次上解决,还有一些问题需要各个层次上同时采取行动。而且解决问题的适当层次也是在随时变化的。要消除今天因制度超载而产生的决策僵局,就必须采取分割决策的办法,对它们进行重新配置,也就是说,更广泛地分摊决策,并根据问题本身的需要来转移决策单位。因此,有些决策需要“上移”,从地方移至中央;有些决策应“下移”,从中央到地方,甚至到基层、到公众。网络民主使“决策分工”成为可能。
第三节  网络对民主政治的影响
悲观主义者认为新的信息技术不会带来任何政治上的好处,“新的技术不可避免地会受到一小撮政界人士或掌权人物主宰和控制,使他们能够左右和操纵群众的情绪。”“新的技术只不过促使权力更加集中,因而预示着一种不祥之兆。”“电子计算机化的交流系统肯定会威胁到可能出现的公共所有制和人民大众的言论自由。” “计算机为主的世界将受到某一阶级的统治。”有的人甚至担心出现“电子法西斯主义”。
乐观主义者则认为,网络是彻底开放的电子舆论空间,任何人不用通过政府批准、检查、修改,就可以在网络上制作他人能够阅读的网页,或者通过电子邮件、新闻组、网上论坛、电子公告栏等多种方式向量多面广的网民传播信息。“新技术促进和捍卫了民主和言论自由。” “新技术本身就蕴含着一种潜力,会使更多人在民主参与的方式下卷入社会生活的洪流中去。”网络技术将是21世纪最重要的民主参与手段和工具,它将把人类带入“电子民主”的新时代,加速人类的民主化进程。
网络技术的出现对民主政治的影响是双重的,它既为民主政治的发展提供了空前的动力和机遇,同时也使民主的发展面临着很大的挑战。我们既要积极利用网络技术推动民主的进步,也要高度重视网络技术给民主带来的危害,并采取措施,加以防范。
一、网络对民主的促进作用
(一)网络将推动代议民主向参与民主转变,使直接民主有了实现的可能性
(二)网络消蚀着金字塔式的等级集权制的权力结构,使集权走向分权
(三)网络将促进言论自由、社会平等和政治公开的发展
(四)网络技术革命改善了民主的技术手段,开辟了“电子民主”的新渠道
(五)网络将推动民主原则和民主机制的变革和创新,使民主更加精密和完善
二、网络对民主政治产生的负面影响
(一)网络技术被一些国家用来推销其价值观念和意识形态,对发展中国家的主权独立、内政自主和社会稳定构成了现实威胁
(二)网络发展为一些政客和特殊利益集团影响政治、控制政治,达到自己的政治目的,提供了便利的工具
(三)信息技术的发展容易助长绝对自由主义和无政府主义等极端民主化倾向,影响了网络民主发展的正常秩序
(四)过多依赖即时的“电子民主”可能导致民众的非理性的“情绪性民主”左右政治
(五)信息技术可能会导致信息的“贫富”分化,出现“信息技术精英”统治,妨碍公民平等参与政治
(六)当民主越来越多地借助网络才能实现时,一部分人将被剥夺更多的民主权利
(七)网络霸权加剧了世界范围内民主的不均衡发展
(八)网络上信息传递的便利性可能导致更加隐蔽的集权统治
第四节  网络民主政治的发展趋势
网络民主更多地是发展为“参与式民主”,而不一定是直接民主。
绝对的自由与平等并不存在,必要的控制与调适不可或缺。
从长远的角度看,人们应该对技术的进步抱有信心。
总体看来,网络民主给人类社会带来了从代议制民主向直接参与式民主发展的新动向。这一新动向具体表现在创议制和复决制的实行。所谓创议制是由公民直接投票决定设立某种法规或制度的民主权利。这种方式在20世纪79年代的美国曾较为流行。所谓复决制,是指公民对已决定创制的法案行使再一次表决的权力。这些政治运作的新形式往往离不开现代信息网络技术的支持。
对于大多数国家而言,由于信息传递和其他物质状况的限制,大多是采用代议制形式,由公民选举的“代表”来参政议政。而在网络政治中,有条件上网的任何人不需要再由别人来代表自己,他自己就可以直接发表自己的政治意见,并对政府的议案进行投票。因此,公民自己参政议政是网络政治的一个突出表现。但是由于网络技术再笙歌社会普及的程度尚没有达到人人都能随时随地上网的地步,直接民主还不可能在一夜之间得到推广,还有诸多因素夹杂在其中。
第五节  直面网络民主:变革与创新
(一)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有效管理,建立合理的网络秩序。
(二)适应网络社会发展,改变政府管理模式。
(三)加快信息基础建设,普及网络教育。
(四)政府要重视,积极推动。
(五)适应网络结构扁平化的要求,改革等级集权制的官僚科层组织,实行分权管理。
(六)加快“电子政府”建设,逐步实现信息传输民主化、政务公开化和电子化。
全部评论 (0)

Copyright©2008-2024 版权所有 浙ICP备06026258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509号 杭州讲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讲师网 www.jiangshi.org 直接对接10000多名优秀讲师-省时省力省钱
讲师网常年法律顾问:浙江麦迪律师事务所 梁俊景律师 李小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