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孔子看来,追求物质利益是人的天性。他认为:“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 (《论语·里仁》),甚至表示:“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论语·述而》),因为物质财富对人的生活来说,是最基本的东西,是须臾不可缺少的生存条件。在孔子看来,对物质财富的需求,是人所共有的,是由其本性决定的,人们盼望美好的物质生活,对生活中的“富与贵”和“贫与贱”产生好恶之情是自然的、合理的。这里,孔子从人性欲望的共同性阐明了求富疾贫的合理性,肯定了人们获得财富的要求和丧失财富的怨恨是客观的事实。即使在高谈“君子谋道不谋食”的同时,他仍在用物质利益刺激人们的求学积极性,说“学也,禄在其中矣。”(《论语·卫灵公》)他只是告诫人们不要贪图眼前的“小利”,而要追求长远的大利,“无欲速,无见小利。欲速则不达,见小利则大事不成。”(《论语·子路》)
孔子把富民看成是治国的首要问题。他主张的政治方案,第一就是富民,使天下人得到物质利益,其次才是教民之义。《论语·子路》记载,“子适卫,冉有仆。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这里说的是,弟子冉有驾车陪孔子去卫国,行至一人口稠密的地方,冉有问,人口已经众多了,又该怎么办?孔子回答说:“使他们富裕。”又问:“已经富了,接下来怎么办?”孔子回答:“教化他们。”孔子这种富民思想,是把富民看成治国中的一个首要环节。他不仅仅在原则上承认追求财富的合理性和现实性,还鼓励人们在“邦有道”的条件下去求富,“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他直接为治国追求财富出谋划策,曾提出用“宽则得众”的办法招徕逃亡之奴隶,使“四方之民皆襁负其子而至”(《论语·子路》)。
孔子富民思想还表现在他提出的君欲富必先富民的主张方面。“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足?”(《论语·颜渊》) 对民众生计却十分关注,虽然这一思想的出发点是为君,但在客观上与民也是有利的,有摄富于民的思想。孔子认为,好的政治是“其养民也惠”(《论语·公冶长》)的政治,圣人之政,主要就是能给天下人带来物质利益的政治:“子贡曰:如有博施予民而能济众,何如?可谓仁乎?’子曰:‘何事于仁?必也圣乎?”(《论语·雍也》)即是说,给人民好处的人,岂止是仁人,简直是圣人了,尧、舜尚且难于做到,可见,孔子对有益于百姓的善举是大加赞赏的。要使百姓获得好处,途径很多,孔子正确地概括出了一条普通性原则:“因民之所利而利之”,即顺着百姓所能得到利益之处而让百姓去获得利益。无疑,这条原则既合乎百姓的愿望,又具有合理的现实性和明确的实行目标。孔子对人性中个人利益的肯定,是符合孔子思想内在逻辑的,充分肯定了人对富贵利益的追求是一种正当行为,其 “因民之所利而利之”的利民思想,更是孔子义利观的精华所在,也是他一生追求的理想目标之一。事实上,个人的普通求富心理,是整个国家及民众普遍利益的基础,抛开对个人利益追求的肯定,也就无所谓“因民之所利而利之”。孔子的“重民“、“养民”、“使民”的思想,突出特点是强调了给民以利益,在实践上,它是孔子“为政以德”政治思想的具体化,从长远利益来说,统治者想坐稳江山,必顺平民心民意。由此“民之所利”思想在理论上孕育了儒家学派在思想史中较有影响的“民本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