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桂清,黄桂清讲师,黄桂清联系方式,黄桂清培训师-【中华讲师网】
中国企业教育百强专业十佳培训师做智慧的催化师
53
鲜花排名
0
鲜花数量
黄桂清:对教学基本矛盾和教学关系的分析
2016-01-20 48644
对教学基本矛盾和教学关系的分析
长期以来,对于教师与学习者的关系问题,教育界争论不休,众说纷坛,各种不同的理论都有自己的一套结论,但不管怎样,首先都是要回答教与学二者谁是主体的问题。在“引导体验论”看来,这个问题的答案并不难找到,但在解决这个问题前,必须先确定教学中的主要矛盾是什么,只有这样,教学关系的问题才能迎刃而解。
那么,什么是教学的基本矛盾呢?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认为,人类的一切活动既是实践活动,又是认识活动。人的活动也相应归纳为两种,一是认识世界,二是改造世界,作为人类社会活动之一的教学活动也同样如此。教学是人类认识世界的活动,人类认识活动的成果是通过更新或重建人的认知结构,使之不断地得到升级来体现的。认知结构是认识主体头脑中的一个动态结构,它通过对主体所接受到的外界信息,不断地充实、调整、更新,使之不断达到新的建构水平。认识能力的量化形式是可观察量,更高级别的认知结构具有更大的可观察量,能更全面、及时、准确地反映客观世界。
“引导体验论”认为:教学的基本矛盾,就是学习者的认知结构的建构与反建构之间的矛盾。通俗地说,就是教师作为引导者与学习者一道,通过教学活动把教学内容刻划在头脑中,加入到已有的认知结构中,建立起脑内细胞之间的崭新联系,使认知结构不断地升级,并物化这种认知结构的改造成果,最终转化成头脑的生理结构。但在教学中,人脑本身具有一种力图维持原有状态的反刻划力量,通常表现为对新加入信息的遗忘、抵制等,这个“刻划与反刻划”是“建构与反建构”的直接反映,就是教学中的基本矛盾。当我们通过“体验”这个方式在学习者头脑中刻划教学内容的印迹,使教学的内容成为了头脑中认知结构的一部分后,就解决了认知结构的重新“建构”的问题,教学的基本矛盾就得到了解决,教学过程就告终结。
教学的基本矛盾找到后,教与学的关系又如何来确定呢?既然基本矛盾是建构学习者的认知结构,教师只是处于学习者的外来因素的位置,学习者自然就成了教学的主体。在“引导体验论”看来,教学过程中,教是一种“引导”过程,教师是一个引导者,他可以根据自己所熟悉的情况来作出分析判断,设计出自己认为最好的引导路线;学是一种“跟随”,学生是一个进入陌生环境的探险者,他需要借助引导者的引路,来了解这个新的知识领域。但需指明,引导者不是指挥官,他只是一个导游员一样的向导,这种向导只是阶段性的,被引导者可以有自己的主观能动性,甚至可以要求改变导游的路线。教与学在这里表现以学习者为主体的互动关系。
但学习者并不是单一的学习主体,它的情况实际上比一般的教学论中所考虑的要复杂得多。教学中,学习者主观方面想尽快实现教学内容的转移,他又是自己的主人,但教学的矛盾并不能如愿地自然解决,而是要花一定的功夫,甚至有时还会有很大的难度,为什么会这样呢?这就说明在学习者主观方面以外,还有一个不以学习者主观愿望为转移的客观方面存在,认知结构就是建构在这个客观方面之上的,教学的成果,也是通过学习者的客观方面来体现。对于它,学习者主观方面与教师一样,也不能自主。很明显,这样一来,教学过程中学习者主体就自然地抽象为主观主体和客观主体,分别标示着学习主体的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有了这个认识,我们对于学习者主体的认识就进入到了一个更深的层次。
对于这一点,几乎所有的教学理论都没有充分地看清楚,虽然有的也意识到“主观能动性”的存在,但没有抽象成另一个主体概念加以系统分析,所以,对教学过程中出现的很多教学现象无法完满解释。在这两个主体中,主观主体是解决教学基本矛盾的内因和动力,即主观主体的能动作用,它具有自我改造的力量。这也是很多教学本质论所忽略的一点,很多教师把学习者当做一个单一的主体来对待,教学不顺时往往“恨铁不成钢”,把人看死,不清楚“主观主体”具有极大的可塑性,所以就极易导致错误的无效教学方法。“主观主体”对于改造“客观主体”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它就是教师“引导”的实际对象,通过它策动“体验”,才能实现改造“客观主体”的任务。换言之,争取“主观主体”站在教师这一边,对于顺利地完成教学目的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实际上,关注学习者心理因素的全部意义就在于此!正因为学习者主观主体的存在,教师的“引导”才有了更积极的意义。学习者主观主体有学习的愿望,但新的知识体系对于他来说是陌生的,他只靠自身的力量不足以最优化的完成学习的过程;而教师又不能代替学习者学习,他所能做的全部工作,只是“引导”这个“体验”的过程而已。如果学习者主观主体方面予以积极配合,这个过程的实现就会顺利些,否则,就会困难得多。当学习者的认知结构达到一定的级别后,他的主观主体就会有一个质的飞跃,就极有可能取代教师原有的“引导者”的角色,用主观主体引导客观主体,这种情况表现为自学,自学也是教学的一种形态。当学习者认知结构级别水平超出教师,反过来就有可能成为新一轮教学的引导者,这时,我们就会说“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现在的绝大多数的教学本质论不能解释自学这种形式的教学形态,从一个侧面说明其理论是不完整的。
全部评论 (0)

Copyright©2008-2024 版权所有 浙ICP备06026258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509号 杭州讲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讲师网 www.jiangshi.org 直接对接10000多名优秀讲师-省时省力省钱
讲师网常年法律顾问:浙江麦迪律师事务所 梁俊景律师 李小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