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意识重塑着民众的伦理观念
网络意识首先表现为网络民意。中国网络民意的成长给网民留下了太多的记忆,我们来看一个“邓玉娇:舆论风暴扭转乾坤”的实例。2009年5月10日晚,湖北省巴东县野三关镇招商办主任邓贵大等在当地雄风宾馆梦幻城要求邓玉娇提供“特殊服务”,遭拒绝后,双方发生争执,邓贵大被邓玉娇用修脚刀刺死。5月11日,邓玉娇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巴东县公安局刑事拘留。邓玉娇案关键证据在警方取证前夜离奇被毁,舆论不断朝支持邓玉娇一方倾斜。6月16日法院宣判:邓玉娇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属于防卫过当,又有自首情节,对其免予处罚。此事例的标志性意义在于:网络民意的力量在此案的发展过程中得到了集中体现,起到了改变结果方向的作用。
但是,民意的滥用,价值观的错乱,在网络搅拌下发生着畸变:才看到芙蓉姐姐全身扭曲成S形,搔首弄姿,妩媚妖娆,转眼又见到犀利哥忧郁的眼神,再扭头看到声称非清华北大男不嫁的凤姐……人们看到网络红人的丑态总是会笑得前俯后仰,弯腰摸肚流眼泪,拍手大叫:“贱,实在是贱。”于是乎,网络红人仿佛成为丑的代表,成为和谐社会的怪胎。网络红人盛行是被现代人的压力强奸出来的文化。以前被喻为洪水猛兽的事物,如今很多人以为荣耀;以前认为很丑陋的现象,如今媒体都追捧……世风日下,网络文化低俗 “出位炒作”盛行,直让人叹为观止!
正是网络对人类生活无所不在的渗透,网络对人类的道德和伦理产生着越来越直接的影响。网络技术应用的虚拟性、隐匿性、平等性、开放性、兼容性、共享性等基本特征,对网络伦理文化特征的形成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隐匿性最容易引起的就是放纵心理。网络本身是一个虚拟的世界,完全是“黑箱”状态下的交流。在一些网上聊天室中,信息虚假和粗俗的言论比比皆是。正是基于这种隐蔽性,在网上聊天的人也就更容易,更无所顾忌地将平时遏制在内的“本我”显示出来,使得一些网民在语言使用上敢于蔑视传统规范,在内容表达上敢于突破道德的束缚。网上的人文表达和自我宣泄,构成了文化重塑的一道景致。网络让每个上网的人享有了充分的自由。他们可以将大到小说、打油诗、梦话在网上任意涂抹,难怪许多网络中介公司要设立一些专职网络清理员,这个名称使我们想到了公共厕所。的确,从公共互联网诞生那天起,许多专家就惊呼,这里的垃圾太多了!
“博客”是一种网络日志,是由来自各个领域的人写下的日志或者思想笔记。博客是一种十分简易的傻瓜化个人信息发布方式,而微博通过手机与网络联系,使这种形式更为极致化。人们写博客是源于内心的冲动,是一种精神力量的自我释放,同时也被喻为是“一种体验式的写作”。每个人在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里任意翱翔,任思维自由驰骋。博客重塑了媒体的外延与内涵,并改变着信息的产生与传播方式。网络人文表达的方式,还有网上文学,它是用计算机进行创作、以网上发表为目的,以网上读者为假想受众的文学作品。网络文学语言的创生,在文学表现力上相对于纸面文学来说,是一场革命。现在网络文学已经形成了一种宏大的气势。据人民日报海外版报道,单是盛大文学旗下的3个文学网站,每天点击量就接近4亿次。整个网络文学发展态势已成燎原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