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烈夫答:“职业经理定义”解释之一
大有问:
盖老师,关于职业经理的定义,您已经做了高度的概括,感到十分清晰,很受益。但是,我对这“七条”定义虽然有所理解,可还是不得详解,您能否逐条讲解一下?您能满足我的请求吗?期盼着!
盖烈夫答:
大有您好:
您的请求合情合理,也是烈夫的义务所在,不过,职业经理的定义总共有七条,我只能逐条加以解释,由于字数和时间所限,我每天也只能解释和发表一条,请您理解。今天先解释第一条:具备高尚的职业素质和高超的职业能力.
第一条定义,有两个关键的问题。一是“高尚的职业素质”;二是“高超的职业能力”。
1、什么是“高尚的职业素质?”我认为,应主要具备“24种人格品德”:
诚实、可靠、公正、慈悲、
勇气、理性、谦虚、自律、
乐观、投入、主动、工作、
坚毅、负责、合作、管理、
鼓励、宽恕、服务、捐献、
机会、教育、友爱、果敢。
2、高超的职业能力,应主要体现出“20种职业能力”:
(1)工作效率很高;(2)有主动进取心;(3)逻辑思维能力强
(4)富有创造性工作;(5)有分析判断力;(6)有较强的自信;
(7)能指导辅助他人;(8)为人榜样和效仿;(9)善于利用职权;
(10)善于发动员工;(11)利用沟通做工作;(12)建立良好的人际;
(13)具有乐观心态;(14)善于到员工中去;(15)有很强的自制力;
(16)主动果断坚决;(17)客观而善于听取各种意见;(18)能正确地自我评价;(19)勤俭艰苦和具有灵活性;(20)善于创造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