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烈夫:“杀”出来的和谐
在东北农村有个很好的习惯——杀年猪!只要一进入腊月,或者只要能够把猪肉冰冻起来收藏的时候,农民便开始杀年猪了。一到这个季节,整个山村热闹非凡,那真是:
肥猪哀吼声不断,农家大院肉香浓;
亲朋好友炕上聚,冰雪伴着烧酒融;
家家炊烟似狼烟,大锅煮沸乡亲情。
我曾在辽宁省东港市创办过企业,那里里农村很近。我在那里有很多农村“拐弯抹角的亲戚”。前几年,我每年还都回东港探亲,每次回去,都一定应亲戚相邀,前去吃杀猪菜,可算领教了“喝圈酒,吃圈肉”的盛况了。只要你去了李家,就必须去王家,不然就是瞧不起王家;只要你端了张家的酒碗,那就必须去喝刘家的烧酒,不然就是不够意思。而且一吃一喝往往就是几天、十几天。村子里的人也是如此,只要一杀猪,几乎全村的人都要被请去吃肉。不管过去有多大的仇、多大的怨,杀猪这一天一切都了结了。养猪的要杀猪,没养猪的也要买一口肥猪来杀;总之,家家都要杀猪。
屋外冰天雪地,屋里却是热气腾腾。喝上一口纯纯的农家小烧酒,就像一条火龙顺着咽喉钻进肚里,那才叫爽;坐在热热的炕头上,屁股被烙得直发痒,你只好两半屁股轮流堑起来,这就叫“堑堑腚”;大碗酒、大块肉、大锅菜、大实话……,一切都那么大气、大度!这里没有“市场经济”,没有“尔虞我诈”,没有“烟花柳巷”,没有“市井百态”,有的只是象雪一样纯的心,象冰一样洁的情。
农村的和谐就是在这一片“杀声中”凝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