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尚祥,余尚祥讲师,余尚祥联系方式,余尚祥培训师-【中华讲师网】
中国“目标经营+管理+营销”领域实战派问题解决型训导师
52
鲜花排名
0
鲜花数量
扫一扫加我微信
余尚祥:808管理咨询大讲堂:《销售人员谈判训练——谈判大师罗杰•道森的锦囊妙计》连载:第14章:切勿提出折中篇
2016-01-20 54356

第14章 切勿提出折中

    一条规则是谈判过程中切勿提出折中。在我们这个国家,有很强烈的公平竞争的意识。公平意识告诉我们如果双方给予的同样多,那就是公平的。如果福雷德想把自己的房子卖到20万美元,苏珊给19万美元,福雷德和苏珊都急于妥协,两个人都会想:“如果以19.5万美元的价格成交,那就很公平,因为我们做了同样多的让步。”这也许是公平的,也许不公平,它取决于福雷德和苏珊在谈判开始时的立场。如果房子真的值19万美元,福雷德利用苏珊对这所房子的酷爱而抬高价格,那就是不公平的。如果房子值20万美元,而且苏珊愿意给那么多,但是他在利用苏珊的金融危机,那也是不公平的。所以,不要落入陷阱,认为折中是解决你与买家价格分歧的公平的做法。

    为了消除这种误解,我要指出,谈判高手明白折中不意味着在正中间一分为二。折中两次,比例为75%/25%。而且,你可以使对方折三次或更多。我曾经同一家银行谈判,他们对我拥有的一些房产有一揽子的抵押权,其中我已经卖了一处房产,根据合同给予他们32000美元的先期付款。我给他们28000美元,我让他们折中为30000美元。在以后几周谈判结束的时候,我让他们折中到29000美元,然后是28500美元,最后他们同意28250美元。

    该策略原理如下:最为重要的是,你永远不要自己先进行折中,但要鼓励对方折中。

    比如你是一个建筑承包商的推销员。你一直在努力寻找改建的工作,你要价为86000美元,此时他们给75000美元。经过一段时间的谈判你让业主提高到了80000美元。你又提出来84000美元。以后怎么办呢?你有一种强烈的感觉如果你进行折中的话,他们可能会表示同意,那就意味着是82000美元。

    不要折中,你应该这样。你说:“好吧,我想不应该就这么完了,我们觉得丢人,双方在价格上都花了这么长时间了。”(对已经花费的谈判时间,人们是更有弹性的。)我们已经花了这么多时间,我们的价格已经非常接近,我们双方都能忍受,如果因为4000美元的分歧使谈判破裂那是我们双方的耻辱。

    如果你不断强调已经花费的大量时间,以及你们些微的价格分歧,最后对方可能会说:“那么,我们折中怎么样?”

    你显得有些迟钝,说到:“折中,什么意思?我要84000美元,你给80000美元,你说你会涨到82000美元,我听见的是这个意思吗?”

    “是的。”他说:“如果你能降到82000美元,我们就成交。”这样你已经改变了80000和82000美元之间的谈判幅度。谈判幅度现在是82000到84000之间,你还可以再多得一点。

    于是,你说:“82000美元听起来比80000美元更合适一些,跟你说,我得同我们的人商量一下(或者抬出任何领导),看看他们觉得怎么样。我会告诉他们你给到了82000美元,看看我们能不能成交。我明天给你回话。”

    第二天你回来了,对他们说:“哦,我的合伙人现在很难缠!我本来相信自己能让他们接受82000美元,但我昨天晚上花了两个小时又过了一遍数据,他们坚持说如果比84000少一分钱,我们就会亏本。但庆幸的是我们只有2000美元的分歧。”作为销售人员,最为重要的是,你永远不要自己先进行折中,但要鼓励对方折中。如果你坚持下去,最终他们还会再折中一次。

    如果你能让他们折中的话,此策略让你多得1000美元的最低利润。然而即使你没能再让他们折中,最后你也以本来该由你先提出折中的价格82000美元成交,要害就在这里。要害是什么呢?

    对了!他们认为他们赢了,因为你让他们折中到82000美元的价格。然后你让你的合伙人不愿意接受他们的提议。如果你先提出折中,那么你就会把你的价格放在桌面上,迫使他们同意你提出的价格。

    对你来说这似乎是件很微妙的事情,但会对谁赢谁输有巨大的影响。记住谈判的本质就是总让对方感觉他们赢了。

    所以,原则是永远不要首先提出折中,但总要鼓励对方这样做。

    对策:当买主试图让你折中的时候,你使用请示上级领导或黑脸/白脸策略。“听起来还算合理,但我没有权力。你给个价格,我回去同我们的人商量一下,看看能不能让他们接受。”

    切记要点

    不要落入陷阱,认为折中是公平的事情。

    折中不意味着从正中间分开,你可以几次进行。

    不要首先提出,但要鼓励对方折中。让对方提出折中的话,你把他们置于建议地位。然后你可以不情愿接受他们的建议,让他们觉得自己赢了。

全部评论 (0)

Copyright©2008-2024 版权所有 浙ICP备06026258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509号 杭州讲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讲师网 www.jiangshi.org 直接对接10000多名优秀讲师-省时省力省钱
讲师网常年法律顾问:浙江麦迪律师事务所 梁俊景律师 李小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