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拖欠员工工资,老板手机打不通、人跑路找不到、转移财产等恶意欠薪行为,今后将被执法部门快速固定证据,从而缩短员工讨薪时间。
昨天,记者从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了防范恶意欠薪行为,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人社局、市公安局根据近年来查办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情况,近日出台了《关于做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移送工作的实施意见》。相比以往行政执法法律依据不明确,这份意见在固定证据要件和查处移送规则方面作了进一步明确。
如,老板的手机等常用通信设备处于无应答状态,又未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的要求3日内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处理,人力社保部门可以认定行为人以逃匿方法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有的老板总说自己实在没钱发工资。只要经行政执法部门调查后,发现行为人具有现金资产、各类应收账款,以及土地、厂房、设备、存货、原材料等可变现资产支付劳动报酬的,可以认定为有能力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而一些恶意欠薪行为,更是可以直接由人力社保部门移交公安机关。如故意销毁账目、名册等相关资料,转移财产、逃匿、暴力抗拒执法等行为。
据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介绍,这份意见实施后将统一违法事实证据的固定方式和查处移送案件的操作流程规则,提高行政案件移交为刑事司法案件的办事效率,为员工讨薪缩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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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已有14名欠薪老板被依法审判
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中级人民法院统计,截至2014年6月底,宁波市已有14名恶意欠薪老板被依法审判,其中有7人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5人被判处缓刑、2人被拘役宣告缓刑。
如江北一家紧固件制造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项某,拖欠10名员工163300元工资,然后逃匿至外地。江北区人社局按规定将案件移送警方。今年1月24日,警方在上海青浦将项某抓捕归案。事后,项某不仅支付了全部拖欠工资,还被判拘役4个月,缓刑10个月,罚金2000元。
记者了解到,14名恶意欠薪老板,拖欠的员工工资金额从5万元到86万元不等。这些老板多数选择更换或中断通信方式,逃匿到外省市。
(转自:中国宁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