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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强:管理加盟商的三条戒律
2016-01-20 39671
近年来,随着连锁加盟的盛行,众多扩张起来几近疯狂的连锁企业,逐渐暴露出管理不善的弊端。事实上,所有出问题的连锁加盟,其非常详尽的门店标准化流程往往无法实施,究其原因,多数是在以下三个方面犯下典型的常识性错误: 一、想方设法让你进来,进来后就盘剥加盟商。 翻开绝大部分连锁企业的加盟手册,一连串的相关费用赫然入目,品牌使用费、技术服务费、加盟管理费、保证金、工程筹备期管理费等等,这些,还仅是开始,投入运营后的原材料、设备器材、产品供应、物流配送等,合同上的诸多霸王条款会让加盟商欲罢不能。 造成其根源的依据是:独家供应的垄断性,纵容了连锁企业的嚣张! 对于管理费,行业潜规则是按照加盟商的营业额百分比来提取,可有些连锁企业不然,收取的是固定的管理费,不管加盟商是死是活,每月分文不少,尤其是品牌大、门店网络足够大的连锁企业;加盟商呢?当发现大部分利润被上游盘剥后,变开始绞尽脑汁抵制、私自采购、减低进货频率、降低服务质量,结果导致连锁企业品牌得到伤害、利益也蒙受损失。 2009年末,华东地区某知名家居连锁卖场推出了“2010年度厂商战略联盟计划”,按照这一计划,供应商要与其结成战略同盟,必须缴纳200万元的商业保证金和80万元的推广费,所谓的战略结盟,无非是联营方式,品牌商就变成了其零售场内的加盟商,要求品牌厂家无条件入住其分布在全国的60多家大型家居商场,就得交进场费,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该企业缺钱花了。 二、想方设法让你加盟,加盟后就放任自流。 连锁的魅力已经毋容置疑!但是,在没有任何资本、标准化模式和服务团队的前提下,许多企业仅仅是凭刚开的一两家店,便也考虑加盟连锁,实在是贻笑大方;更有甚者,随便给加盟商上几堂加盟课,甩一本运营管理手册,就听之任之了。 西部某刚上市的餐饮连锁企业,曾经就经历过加盟和管理之痛。在快速扩张的背景下,总部根本无暇顾及加盟商经营运作上的细节,无论是选材、食料,还是服务、管理等,都除了不少问题,以至于影响了该品牌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导致加盟战略一度中止。 因此,正规的零售连锁,常常要实施现场巡查制度,按照标准制度和流程检查所有细节,好的连锁还派出员工假扮顾客现场挑刺,目的是检查加盟门店的运作是否符合总部诸项规定,虽然,这听起来有点吹毛求疵,但就是这种细节运营管理才起到非常有效的监督作用。 三、想方设法收取管理费,但却游离管理加盟商。 门店管理,是运营重中之重!不少连锁企业总犯原则性错误,那些连锁企业会对直营连锁和加盟连锁区别对待,对自己直营店的管理非常精细,而对加盟门店,只关注运营标准和业绩结果,并且从不考虑加盟门店运营细节,以及如何提高加盟门店营业额的问题,这使得不少加盟商游离于总部管理体系之外,进而间接影响连锁企业整体业绩和形象。 在商品零售业,专卖店、专业店,一般都采取集中进货的管理程序,与之配套的信息管理也是统一运作的,因而,加盟商的采购自由几乎没有,失控的可能性也会比较少,而采取相对分权方式的企业,会允许各个门店自行采购、自行促销,这样做虽给加盟商留下了太多操作空间,但也削弱了总部对加盟门店的监控和管理。 在服务业,供应链管理的缺失,就意味着失去直接的管控系统,加上,服务业本身难以量化的业务形式,因而更容易导致加盟连锁商的随意性。在这种情况下,业务执行的标准化、岗位操作的标准化、反馈、监控的标准化等,是管理加盟商的必需手段,否则,加盟商的运营失控,直接导致连锁企业的发展每况愈下,最终,连锁徒有其名。 总之,连锁扩张,特许加盟是双赢策略,管理加盟商,不仅仅需要标准化的运营手段,还得视加盟商为“己出”,不盘剥、不放任,不游离,别把加盟商当外人,这样,才可真正连锁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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