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公务信函的发送者而言,重要的是信函的撰写;而对于公务信函的接收者而言,重要的则在于信函的回复和管理。
【卓越有礼】
(一)回复信函
使用公务信函必然是有事要谈,有事要办。公务信函在发出后能否及时无误地送到预定对象手中,是发信者最牵挂的事。因此,基层公务员在收到公务信函后,务必要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及时回复,以示对对方的尊重。
1.回复及时。基层公务员在收到公务信函后应尽快回复,切不可拖拖拉拉、懒散对待,甚至不予理睬和回复。否则便会被视为官僚主义和不尊重他人的表现,导致发信者忧心忡忡,公务也不能及时办理。
2.回复方式。公务信函的回复应遵循“照旧”原则,即以函复函。如果因故改变回复方式,应向对方道明原因。为尽早消除对方的担忧之情,可在收到重要信函后先挂电话告诉对方信函已收到,然后再及时复函。
复函时除对对方的提议、要求作详实答复外,还应告之所收到的是何时所发的信函,我方又是何时收到的。这是为了防止有的信函“半路走失”却未能及时发现。如果双方信函往来频繁,更有必要这么做。如告诉对方:“您于3月6日发出的信函,我在11日收到了。”
3.解释延误。基层公务员在收到公函后,如果当时确实无法及时回复,则必须先电告对方,并致以歉意,向对方解释原因,然后再抽时间予以回复。
如果在回函时遇到困难,例如对方所提要求超出了本人力所能及的范围,切不可不予理睬、束之高阁,甚至在日后与对方见面时表示“并未收到”。即使帮不了忙,也应尽早答复,并致以歉意。要表现出坦诚的态度,以便早让对方另做安排。
——摘自孙剑虹老师新著《礼学兴商利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