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的四权分合
子曰:“为命①,裨谌②草创之,世叔③讨论之,行人④子羽⑤修饰之,东里⑥子产润色之。”
孔子说:“郑国发表的公文,都是由裨谌起草的,世叔提出意见,外交官子羽加以修饰,由子产作最后修改润色。”
黄德华认为,孔子认为政令文件的产生有四个过程:拟稿、讨论、修饰和润色也。并有四个人去完成。
(为命四之:草创之、讨论之、修饰之、润色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