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代表是非固有商
黄德华
2006年6月美国马萨诸塞州参议院通过了一项法案,这将是第一个对医药代表实施法律管理的法案。它全面禁止医药代表为医生,医院以及政府机构提供娱乐/礼品/礼金以及旅游等一切行为。它由参议员敏体尼提出,如果在众议院得到批准,那它就正式生效。这位议员认为任何干扰医生正常处方的做法都必须在法律上加以禁止。
通过学习商法,黄德华终于理清了美国人的思路。因为医药代表从事的信息咨询与宣传,是非固有商,医药代表也以营利为目的,而且涉及到患者及其家属,医生,药师等。为了知识带来的财富更好的运转,就必须要设定规则让医药代表,医生,患者三方和谐地运作下去。律师,医药师,医药代表等职业涉及到人类的生命,是一个非常严肃与严谨的行业,因此需要立法进行管理。
目前律师法和医药师法都有了,就缺了医药代表法,所以,美国根据商事法率先为医药代表立法。这将使我们的医疗市场更加发达和和谐运作!医药代表法将调整各方面的冲突,让医药学与产品的医药学知识在运作中增值,并保护商法活动中的弱者-患者。
我国的医药市场与医疗水平最近几年发展非常快的同时,也出现了很多不和谐,一方面是药品代理与药品代表是固有商,没有法律约束,今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6月29日通过,并给予公布于当天实施执行.这是我国加强商业行为中他律的划时代法律。终于为药商进行了立法管理,但是医药代表是非固有商,目前的法律对其的管理还没有完全涉及,因此,黄德华呼吁我们国家法律界也要学习美国的经验,为中国的医药代表立法,因为医药代表不是固有商,是非固有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