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代表是非固有商(1)
黄德华
从事医药代表工作已经12年,鉴于中国传统文化影响,黄德华从未把自己当成商人看待,认为商人低人一等,认为商人就是卖东西的人,商人是与不择手段相联系的人。个人一直认为医药代表不是商人,因为外资企业的医药代表不是卖药,他们与医药公司与医院不发生送货与回款关系,他们专职宣讲医药学知识,为医生提供药学服务。
通过商法的学习,黄德华发现自己根本没有商思维与商法思维,医药代表不是商人的观点是错误的,这将对黄德华的管理工作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商是属于营利性的经营活动,商是以营利为目的而从事媒介交易的行为。商就是运用自己或别人的财富,在财富运作过程中,让财富增值(即让自己受益),因此商是人的天性。商有固有商和非固有商,固有商即买卖商,它是以营利为目的而进行的直接媒介财货交易的行为。
非固有商有三类:辅助商,协作商和牵连商。辅助商是指间接以媒介货物交易为目的之营业活动,如货物运送、仓储、居间、代理、行纪、包装等。协作商是指为固有商和辅助商提供商业条件的营业活动,如融资、信托、承揽、运送、制造、加工、出版、印刷等活动。牵连商,是指与辅助商或协作商有牵连关系的营业活动,如广告宣传、人身与财产保险、旅馆营业、饭店酒楼、戏院舞厅、旅游服务、娱乐营业、信息咨询等,此种商事营业与固有商的联系已极为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