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黄德华: 医药代表如何监管?
中青报法治版记者王梦婕
5、 中国青年报:对医药代表乃至整个医药领域的规范化,您个人有何系统的、长远的监管建议?(如加强行业自律,引进国际通行的行业规范等)还需要哪些外部因素的配合?
黄德华:整治医疗行贿要从狠抓药企高管开始!做到立法准确,给力国民。
第一,人大立法,规范医药代表行为。任何干扰医生正常处方的做法都必须在法律上加以禁止。
第二,人大立法,把行贿主体定义为药企高管。是否通过商业贿赂的方式销售或宣传药品,并不是由医药代表决定的,而是公司的管理层和决策层决定的。因为药企高管是药品销售政策的制定者,他是一切问题的根源。
第三,人大立法,处罚医药行业的行贿要触目惊心。医药行业的行贿违法成本要高于其他行业,欧美国家在这方面做得比较好。比如,张三医药代表行贿医生处方弥可保,处罚的是弥可保的生产厂家,处罚金额要超过弥可保在全国的全年销售额或取消其生产弥可保的资格,触犯刑法的,逮捕的是生产弥可保的公司总经理或营销副总经理。
第四,人大立法,行受贿双方的严惩并重。
第五,人大立法,保障新闻媒体更多地去谴责那些违规的药企高管。第六,政府部门执行监管时,不要迷恋外企(哥),外企(哥)只是个传说。避免光环效应,加大外资药企的监管力度。
第七,大幅度降低外企的药品价格。外企药品价格高,才有高薪去雇佣医药代表,才有资金去行贿医生,尽管外企促销手段高明,但万变不离其宗,他们也是用患者的钱和国家的钱,去行贿医院!
第八,推进药企高管的准入注册,持证上岗和培训教育。医药代表的认证系统要政府化,把药企高管纳入医药代表的认证。对于那些违规的药企,取消所有关联人员的认证,剥夺其行药资格。
黄德华:知名国学管理专家、高级培训师、高级咨询师、浙江大学EMBA优秀学员、浙江大学EMBA优秀毕业生、中国销售队伍研究专家、中国创业搭档研究专家、中国继任管理研究专家、中国领导力风格研究专家、国际劳工组织KAB创业教育培训讲师、浙江大学等数家高校MBA课程教授。是把棘轮效应、曲棍球杆效应、边际效应、知觉管理、俄罗斯套娃现象、卡尼曼前景理论引进销售队伍管理研究的首创者,是把TOPK技术引进销售队伍管理、创业搭档、接班人管理、领导力等领域的首创者。拥有12年的外资企业市场销售管理的成功实战经历;拥有一流大学的教育背景,先后毕业于武汉大学、清华大学与浙江大学,1997年曾经在哈佛大学接受过DISC技术训练(即领导力训练)。目前在《销售与市场》、《人力资源》、《商界评论》等杂志发表论文80多篇,培训行业主要有:医药、生物、保健品、化工、IT、互联网、电子器材、纺织、建材、汽车、园林种苗、机械设备、烟草、培训、银行、政府等。在搜狐的博客为:中国销售管理大学https://gandyh.blog.sohu.com 我的E-mail:qiyeliangban@so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