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古创新-中国古典哲学的现代阐述
黄德华
在浙江大学EMBA学习“儒道禅与现代管理”,受益匪浅。现用我的语言把所感悟的中国古典哲学整理如下:
1,易学的精髓认为:只有变化发展,事物才有前途,此为吉也。停滞不变化,就是没有前途,此为凶也。
2,关于人性的观点,同一个人的人性是善恶兼有。人既要讲道理,也要讲规矩。我认为三字经改成“人之初,性善恶;性相近,习相远。”通过道德教化,把善的东西培养起来,把恶性抑制下去,因为柔性的方法,可以填补刚性的漏洞。培养善性容易,抑制恶性很难,因此我们在培养员工的觉悟的同时,需要制定严密的法治,让恶性被刚性的东西牵制住。我们要重视心性控制的觉悟力,也要重视心性控制的外部力。作为企业管理者要培养自己的“仁者爱人”的亲和力。
3,关于人我的观点,人我合一,自他不二。每个人都是利他利己的统一体。只要制度规范,在制度与规范内,唤醒利己思想比唤醒利他思想更能激励员工的奋斗动力。如果我们对员工说不管您是白猫还是黑猫,逮住老鼠就是好猫的话,那么我们的企业很有可能盛极而衰,因为这种做法只唤醒了利己思想,没有给予人们利己的前提是遵守规章制度。利己利他是合二为一的,利己可以利他,利他是为了利己。我们的制度设计要防止人们为了利己不择手段,让利己损他的人们为他们利己损他的行为付出巨大的成本。也要让人们的利他行为得到弘扬与补偿,保证人们利己又利他的行为得到畅通。儒家主张的管理之道要用利他智慧,佛家主张的管理之道是关爱众生。
4,关于义利的观点,我非常认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里的道,有两层意思,第一个意思是遵守法律法规,第二个意思是道义。我们要培植道义之心,练经利之才。在遵守规则与道义的前提下,努力追求利益。道义与功利的思想,我们都要拥有。当道义与功利矛盾时,此时以法律为底线,我们就要坚决舍弃违反了法律的利。当然士魂商才是我们管理者的最高境界。
5,关于欲理的观点,以道律欲。就是以自己的精力,道德与法律来约束自己无穷的欲望。不违反法律与自身生命的事情使可欲,违法与损害自身生命的事情要“不使可欲”。
6,关于有无的观点,善有善无。自然的,就要有所为,不自然的,就要无所为,或者,不自然的,就有所不为。对于法律许可的,就要刚性有为,对于法律不许可的,就柔性无为。
我国古典哲学经过了5000多年的洗涤,依然源源流长,绵延不断。我只是用我在21世纪初所说的全部才识给予感悟,以尽微薄之力给予传播!欢迎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