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勇,李振勇讲师,李振勇联系方式,李振勇培训师-【中华讲师网】
李振勇 2022年度中国100强讲师
中国商业模式理论体系建立者 中国成功商业模式设计系统创始人
52
鲜花排名
0
鲜花数量
李振勇:《商道逻辑》一书的前言
2016-01-20 48162

《商道逻辑》书的

在过去的2008年,许多中国一线企业家遭遇莫名的困境。他们在2008年纷纷遭遇滑铁卢,从知名度高的牛根生、黄光裕到知名度不太高的三鹿田文华、浙江印染大王陶寿龙等,无论是个人和企业都在2008年遭到了挫败。失败的原因有很多,但我认为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他们都背离了经商的根本逻辑——商道逻辑,忽视了客户价值,抛弃了利他原则,一句话,没有了!他们心里只有自己,只有小团体,没有消费者,没有客户。他们其实都是失败在个人格局太低,经营境界不高上。他们的悲剧,不仅仅是个人的悲剧,也从某种意义上代表着他们一代企业家们的悲剧。

历史再一次地证明,凡是按商道逻辑经营的企业,都能走出困境,基业长青;凡是违反商道逻辑经营的企业,不管做的多大,迟早会出问题。

今天,在消费者主权时代来临的时候,企业家们该是重新审视自己经营观、价值观的时候了,再用过去习惯了的模式、手段经营企业,忽视消费者的需求及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不对企业按商道逻辑进行转型、再造,在企业经营中进行人格的升华、心智的提高的话,则今天倒下的企业及企业家们,就一定是不改变的企业及企业家们的明天。

何为商道逻辑?商道逻辑与商业模式的关系。

商,是商业,经商的意思;道,是根本、本原、宗旨的意思。商道连起来就是经商的本原、根本、宗旨的意思;逻辑:《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卷》(第534页)定义逻辑是一门以推理形式为主要研究对象的科学。逻辑的对象是推理 。从字面上理解,商道逻辑就是:经商本质的推理。

德鲁克在《管理实践》一书中就提出,企业的目的是创造客户,为客户提供产品或服务,而不是利润的最大化。顾客是唯一的效益中心,但这不意味着利润和盈利能力不重要。盈利能力不是企业和企业经营活动的目的,而是企业和企业经营活动的一个限制因素。利润不是企业行为和企业决策的理由或根本原因,而是对其有效性的一种检验任何企业的第一项考验不是利润的最大化,而是获得足够的利润以抵偿经济活动上的各种风险,以此来规避损失。一句话,企业生存的唯一理由就是实现和创造客户价值,能否盈利和盈利多少,其实是对企业实现和创造客户价值能力的一种检测标准。企业获得持续赢利能力来自于对客户价值的不懈追求!

商道的本原是客户价值,而不是利润。因此,商道逻辑就是客户价值实现的逻辑。

由于客户的需求总是比企业给予的更多,更何况需求还在随时变化,因此,企业满足客户的需求总是有限的,实现的客户价值也是有限的;在供过于求、同质化竞争激烈的当代,企业必须追求客户价值的最大化才是摆脱同质化竞争的唯一法门。最大化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因此,企业追求客户价值最大化的过程才是一个永远不停止的行为。正因为此,企业间的客户价值创新才显得异常激烈,多采纷呈。可以断言,过剩时代的到来,宣布了制造业春天的结束;客户价值的不断创新,必将带来服务业的春天来临。制造业面临凤凰涅磐,服务业春光无限!

商业模式的定义是:为实现客户价值最大化,把能使企业运行的内外各要素整合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利益相关的、高效率的具有独特核心竞争力的运行系统,并通过最优实现形式满足客户需求、实现客户价值,同时使系统达成持续赢利目标的整体解决方案。(《商业模式》李振勇著)

商业模式的定义是商道逻辑的具体化表述,概括讲,商业模式是客户价值实现与创造的逻辑,即商道逻辑。

商道逻辑是解决企业所有问题的纲,纲举才能目张。

企业经营有道、法、术、器四个层面,客户价值就是,是企业经营的最高境界。如果企业总是沉湎在法、术、器里找出路的话,就会像爬山一样,总在山脚、山腰打转转,很难直达山巅;而企业只有以客户价值——“的高度,从上往下看时,就会豁然发现,通往山巅的捷径随处可见。企业的出路在于认知的高度,高度决定思路,思路决定出路。

我们只有学会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商道逻辑),所学知识才会有价值!过剩时代,需求创新是客户价值实现的唯一出路。让我们马上放弃对法、术、器的孜孜追求吧,重新恢复起对客户对顾客对消费者的敬畏之心,把我们企业的成长之根深深地置于客户价值之上,只有这样,我们的企业才能根深叶茂,基业长青!

最后,对中国的企业家们,借用一句印第安谚语来寄语:

如果我们走得太快,停一下,让灵魂跟上来

李振勇

20099


全部评论 (0)

Copyright©2008-2024 版权所有 浙ICP备06026258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509号 杭州讲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讲师网 www.jiangshi.org 直接对接10000多名优秀讲师-省时省力省钱
讲师网常年法律顾问:浙江麦迪律师事务所 梁俊景律师 李小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