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中国企业转型升级,本质上就是企业的一次变革,而任何变革者都会过一道鬼门关——变革阵痛。变革阵痛是对变革者的最大考验,阵痛过去,变革必然成功;如果过不去,变革必然失败。“变革阵痛”实际上是对变革者韧性、意志力、智慧、个人综合素质的一种严峻考验,如同战争对处在最艰难时刻的军队统帅的智慧考验一样。
一项变革,在它刚开始进行时,其最终结局就已经注定了,决定的因素就是变革者个人的思想能力;故,变革的核心是“择人而任势”!
变革阵痛是一种必然,世界上永远没有不经过阵痛就获得成功的变革,无论是革命式变革还是双轨制变革,都会有阵痛发生,不过是程度有所不同罢了。
策略一:“革命式”变革法
对于经营管理陷入危机的企业,宜采用“革命式”变革法,即在短时间内完全废除原有体制,建立全新的体制;撤换大量中高层管理干部,短时间内招聘大量新人入职;废除原有行政及业务运作规则,建立新的行政及业务运作规则。同时,一开始就在各种场合告诉公司全体中高层干部,这种做法有可能带来变革并发症,产生强烈的“变革阵痛”,让大家提前有一定的心理准备。
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民企研究中心专家曾水良认为,在“革命式”变革中,由于体制、人员、规则全部是新的,保守势力的活动已经被压制到最低程度。在这个时候,要么全军覆没,要么大获全胜。
革命式变革就是在短时间内用迅猛的变革措施把所有问题一次性解决掉,在保守派还没有来得及组织有计划的反扑时,就尽快消除阵痛,让企业进入良性发展阶段。
表面上看来革命式变革风险较大,但认真想一想,风险实际上很小。大凡失败的变革者都是因为没有实行真正意义上的革命变革法,甚至变革根本没有造成阵痛就已经失败。比如戊戌变法,既没有进行充分的变革动员,也没有大量撤换保守派,更没有使“新法”见到实际效果。结果,没有产生任何社会阵痛,也没有带来任何实际变革。而日本明治维新就是一场典型的“革命式”变革,来势凶猛、暴风骤雨,最后大获成功,使日本步入现代化国家。
一言蔽之,革命式变革法就是让阵痛早日到来,然后再加以迅速消灭的一种果敢做法。
策略二:“双轨制” 变革法
对于并未出现明显危机、呈半良性状态运作的企业,宜采用“双轨制”消阵痛法。“双轨制”变革法的具体措施是:在变革之初推行一种既不完全废除旧有模式,同时又建立新模式、让新模式模拟运作、逐渐替代旧模式的一种渐进式变革方法。
具体做法是:
一:在经营管理体制和运作规则变革方面。旧体制和旧规则暂不废除,但必须同时把新体制和新规则制定出来,并正式颁布下去。同时,组织所有相关人员学习新体制和规则,了解新体制和新规则的详细内容,并在旧体制中确定新体制每个岗位具体人员的角色分配及具体职责划分。
旧体制和规则一边继续按原有模式运作,新体制及规则一边模拟演练。在此期间,必须进行新体制的一切准备工作。新体制及规则应尽量吸取旧体制规则中一些行之有效的内容,切忌不分青红皂白地一律废除。一个新体制想要正常运作,至少必须保留旧体制规则20%以上积极的内容,否则就会出现断层。
二:在人事变革方面。在人事变革方面不可如“革命式”变革那样在短期间内撤换大量中高层干部,为了保持大局稳定,减少人事震荡,在人事变动的具体操作时必须本着“保持连续性”的基本原则。
“双轨制”消阵痛法的基本特征是:在引进新体制、新规则、新人员的同时,原有的一套暂不废除,在原有的一套模式基础上准备新模式运作,用充分的时间把可能出现的一切不适应新模式的因素在一开始就全部消除掉。同时,新模式必须继承原有模式20%以上合理成分。一旦正式进行模式切换,就把变革阵痛降低到最低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