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总 则
第1条 为保证公司成品入库、储存、交运、成品退货及滞成品处理等过程的有效运行,特定本制度。
第二节 适用范围
第2条 公司成品库的库位规划、收货管理、储存管理、发货管理、退货管理及呆滞成品管理等,均按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三节 职 责
第3条 公司生产部负责对成品仓库的全面管理及监督工作。
第4条 成品仓库主任负责对仓库的全面管理工作及成品发货的调配。
第5条 成品库仓管员负责对成品的接收、发放、储存、日常管理及搬运工的调配等工作,并填写相关单据。
第6条 成品库仓库统计员负责作好成品入、出库及储存的各项统计工作,按财务部的要求建立账目及报表。
第7条 搬运工负责按仓管员或仓库主任的要求,在遵守各项搬运规定的前提下负责对成品的搬运工作。
第8条 研发部开发科负责制定有关成品堆放方式及堆放高度的标准。
第9条 研发部品管科负责对成品的检验和试验工作。
第10条 各生产单位负责按本制度和《成品管理与发货流程》等规定办理成品入库。
第11条 财务部负责对成品仓库的账、物核查,并对仓库按财务要求进行业务指导。
第12条 其他各相关部门负责严格按照本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并给予积极配合。
第四节 成品库位设置
第13条 库位规划
(一)成品库应按成品出入库情况、包装方式及型号规格等因素规划所需库位及面积,以使各库位空间有效利用。
(二)库位规划要求:
1、通道规划:配合仓库内设施设备(消防、通风、电源等)及所使用的储运工具(叉车、手推车等)规划运输通道,以方便设备、设施运行及储运操作。
2、依据产品类别、规格型号等分区存放,同类产品中订单计划产品与库存储备产品应分区存放,并随时显示库存动态,以利于管理。
3、收发频繁的成品应放置于进出便捷的库位。
第14条 库位分区与标识
库位分区按下列原则执行,并在适当位置做好标识:
1、库区分区,按英文字母A、B、C……Z顺序规定执行。
2、层次编号,按罗马字母Ⅰ、Ⅱ、Ⅲ、Ⅳ……顺序由下而上逐层规定执行。
3、每层库位流水编号结合库区、层次用阿拉伯数字进行,从前往后编号。
如:A-I-01、B-II-02等。
第1条 库位管理
仓管员应掌握各库位、各规格产品的出入库动态,用电脑制作通道、库位及成品的“成品定位定置平面图”悬挂于仓库明显处,并将每个库位成品作上标识牌,按先进先出原则指定收货及发货。
第一节 成品入库
第2条 成品仓库在接到成品时,仓管员应仔细核对入库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包装状况及标识等,经核对准确无误后办理入库手续。
第3条 仓管员填写《成品入库单》一式三联,经入库人签名确认后,第一联仓库存查,第二联由入库人持回交入库单位,第三联交财务部做账。
第4条 待成品经仓管员核对无误后,搬运工应按仓管员的要求将成品搬运至指定库位存放。同时,仓管员予以标识和上账。
第二节 成品储存管理
第5条 日常储存管理
仓管员对成品的日常管理,应做到以下几点工作内容:
(一)仓库内应保持清洁,每日打扫卫生,并随时注意通风、防潮、防蛀等。
(二)仓库内严谨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等违禁品进入,更不得储存。
(三)仓库内不得吸烟及动用明火(若因工程需要烧焊应先申请,并派安委会成员负责看管)。
(四)成品不得直接放于地面上,以避免受潮而变质。
(五)成品的堆放高度应当适宜、可靠,以免成品受压变形或倒塌。
(六)未经直接上级允许,闲杂人员不得进入仓库。
(七)成品通道应保持畅通,严禁在通道内摆放物品。
(八)每日对所有成品进行账目核对、报表整理和报表上交等工作。
(九)下班前,将仓库的电源、门窗关闭,以确保仓库的安全。
第6条 账务
(一)成品仓库统计员根据《成品入/出库单》编制《日/月报表》(一式三份),一份自存,一份交销售部计划统计员,一份交财务部。日报须在次日上午交,月报在次月5日前交,遇节假日顺延。
(二)财务部收到成品库《日/月报表》后,应立即与相应《成品出货单》及《成品入库单》进行核对(如发现异常应立即通知仓库查找原因),无误后进行存货核算。
第7条 盘点
(一) 库存成品须每季进行一次盘点,一般为下季度10日前对上季度成品库存进行盘点。盘点时,由财务部组织成品仓库主任、仓管员、仓库统计、销售部计划统计员等相关人员参加,财务部根据盘点结果编制《成品盘点表》。
财务部应对盘点结果进行分析,对有盈亏数的,送销售部经理核实,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进行调账。
(一) 对于盘点盈亏数,成品仓库主任应组织原因调查,并提出《纠正预防措施报告》,经销售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成品仓库主任组织实施。同时财务部应对成品仓库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与验证。
第1条 安全管理
仓库内一律严禁烟火,成品库应在仓库明显处悬挂“严禁烟火”标志,并按安全要求设置消防设备,安委会副主任应组织安委会成员每月不定期对仓库进行安全检查,使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第一节 成品发货管理
第2条 成品交货期的控制
(一)销售部计划统计员应对生产部的生产进度进行跟踪,若发现无法完成生产计划的,应及时要求生产部生产调度员填写《生产异常报告单》交回。销售部计划统计员应立即将信息反馈至相关业务员,由业务员与客户及生产部进行联络处理。
(二)在正式确定客户的交期或船期后,销售部计划统计员应填写《成品发货通知单》发放到成品仓库通知仓库准备发货。
(三)销售部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将《成品发货通知单》发放到成品仓库仓管员处。
(四)销售部单证员应在成品装车、运出前准备好相应出货及报关单据,并发给货运/报关公司进行报关。
第3条 承运车辆调派与控制
(一)成品库主任在接到成品出货通知后,应立即安排仓管员按时进行备货。
(二)仓管员应在当日下班前备妥第二天应交运的成品。
(三)仓库主任应在发货前一天通知货运公司调派车辆,按时到达公司指定地点;仓库主任同时负责发货时承运车辆与仓管员、搬运工的调派工作。
(四)内销时,如承运车辆可能在上班时间外抵达客户交货地点时,成品交运前,销售部业务员应将预定抵达时间通知客户准备收货。
第4条 成品交运
(一)成品库主任在接到销售部《成品发货通知单》后,应及时与成品库仓管员联系,实施成品出货的调配工作,将成品调配到指定地点装车。
(二)出口产品:承运车辆入厂装载成品时,仓管员与承运人应在《成品出货单》、《装箱单》或《发票》等单据上签字,并经生产部经理审核后方可出货。
内销产品:承运车辆入厂装载成品时,仓管员及承运人应在《成品出货单》上签字,并经生产部经理审核后,第一联仓库留存,第二联销售部留存,第三联交会计入账,第四、五联交由承运人带交客户签收后,第四联交客户,第五联由承运人带回公司销售部确认后到财务结算运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