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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山青:“合理房价”与房价收入比(涂山青)
2016-01-20 46344
文∕涂山青

  在刚刚结束的今年全国人代会答记者问中,温家宝总理在回答记者关于楼市调控的提问时坚定地指出:“调控不能放松。如果放松,将前功尽弃,而且会造成房地产市场的混乱,不利于房地产长期健康和稳定发展。”他进一步明确地说:“什么叫房价合理回归?我以为合理的房价,应该是使房价与居民的收入相适应,房价与投入和合理的利润相匹配。现在我可以明确地告诉大家,房价还远远没有回到合理价位。”

  2010年以来,温总理、李克强副总理等政府高层已多次强调了楼市调控坚决不动摇的决心,然而最近一个时期以来,从佛山到芜湖再到上海,先后有17个城市在楼市调控上搞“小动作”,地方试探中央的调控决心,但“土政策”一出都被叫停。如果说此前中央有关楼市调控目标的表述多少还给人不同的想象空间的话,那么温总理的此番讲话,则是第一次明确亮出了中央的调控目标,那就是“合理房价”有了衡量标准或参照系,那就是“与居民的收入相适应,与投入和合理的利润相匹配”。

  总理此话一出,“房价收入比”一时间成为社会热议的话题。

  关于合理房价的标准,联合国制定的标准是正常的房价与家庭年收入比为3:1;世界银行的标准是5:1。即便按照国际上通常的理解,合理的房价收入比应该在4~6之间。也就是说,合理房价应该是一个家庭工作6年可以购买一套中等面积的住房。这样,我们就可以大约估算出全国部分城市的“总理房价”以及房价收入比来。

  下表是参考和讯网相关数据,以城市典型的3口之家、夫妻二人工薪,购买90平方米住房、房价收入比6:1为标准,则:

  (1)可以推算几个重点城市大致的“总理房价”;

  (2)根据中国指数研究院发布的2011年12月百城房价指数的城市样本平均房价,可以推算2011年末8个代表性城市房价收入比。

  即:“总理房价”=(某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2人×6)÷90

  房价收入比=〔(某地某一时期房屋均价×90)÷家庭年可支配收入〕:1

城市
 
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元)
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元)
“总理房价”(元∕平米)
2011年12月平均房价
90平米房屋总价(元)
房价收入比
北京
32903
65806
4387
22869
2058210
31.27:1
广州
34300
68600
4573
15194
1367460
19.93:1
深圳
36500
73000
4867
25499
2294910
31.43:1
上海
36230
72460
4831
23456
2111040
29.13:1
重庆
20249
40498
2700
6359
572310
14.13:1
青岛
27926
55852
3723
9672
870480
15.58:1
沈阳
23320
46640
3109
6450
580500
12.45:1
大连
24300
48600
3240
11663
1049670
21.60:1
武汉
23720
47440
3162
6377
573930
12.10:1
 

  如何理解和判断“房价回归合理价位”?无疑是这一年多来社会公众以及地产业人士普遍关心的一个问题。这一次,温总理对“合理房价”给出了一个相对明确的标准:“房价要与居民的收入相适应,房价要与投入和合理的利润相匹配”。显然,从目前各地的“房价收入比”来看,楼市继续实施严厉调控的空间依然巨大。至于温总理说“房价还远远没有回到合理价位”,这句话一方面表明了楼市调控任重道远,至少短期内不会取消;另一方面也是暗示,那些市场泡沫比较大的城市,房价必须下降相当的幅度。

  此番温总理答记者问的“这两年房地产调控在艰难中看到的一点曙光”的说法,道出了楼市调控的艰难;总理说房价应该“与居民的收入相适应”,第一次由政府首脑给出了“合理房价”的判断标准,人们可以看到中央的调控目标更为清晰;总理还说“远远没有回归合理价位”,则再一次表明了中央调控的目标和决心,同时也让公众多了几分中央打破“房价越调越高”的楼市怪圈的信心,也有对蠢蠢欲动的地方政府“如果放松将前功尽弃”的严厉警告。

 

【作者简介】涂山青,资深房地产策划人/培训专家。中国房地产培训协会高级顾问,清华大学总裁班、浙江大学总裁班教练,住建部《城市开发》杂志特邀撰稿人,中国房地产业培训中心专家团成员,全国高企委职业教育专业委员会(NCZY)特聘专家。全球500强华人讲师,总裁网金牌讲师,2010中国品牌讲师。中国房地产培训网、中国房地产人才网、中国管理培训网、中国培训网、中国营销咨询网、广东培训网、培训在线等多家机构高级顾问∕培训专家。Tel:13627106979;QQ:2437587185;E-mail: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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