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分为《经》和《传》两部分。
《经》又分为《上经》和《下经》两部分。
《上经》记录了三十个卦象内容,《下经》记录了三十四个卦象内容。这样,一共是记录了六十四个卦象的内容。
所以,一般人说六十四卦,就是泛指《易经》。
《传》共分十篇,是对《经》内容的不同解说。
有一种学术观点认为:《传》为孔子所作,这十篇《传》又被称为“十翼”。后代学者对此观点也有持异议的,认为“十翼”中的部分篇章的文风与孔子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