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三十二)
经文:
恒①:亨,无咎。利贞,利有攸往。
初六:浚恒,贞凶②,无攸利。
九二:悔亡③。
九三: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贞吝④。
上六:振恒⑦,凶。
注释:
⑴恒:卦名,长久的意思。
⑵浚(jùn)恒,贞凶:求之太久,占问则有凶。汉帛《易》之“浚恒”与上六爻“振恒”皆作“夐恒”。夐,古人解作“求”。此正与《象传》:“‘浚恒’之凶。始求深也”相符,由此而考之,“浚”、“振”、“夐”皆以音近通假,故皆可作“求”解。即求之太久,占之则凶。
⑶悔亡:无悔事。亡,无。
⑷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贞吝:不能恒守其德,因而蒙受羞辱,占问有吝。承,蒙受。
⑸田无禽:(此占)田中无禽兽。
⑹恒其德,贞妇人吉,夫子凶:恒守其德,占问妇人吉,(而)男人则凶。夫子,指男人。
⑺振恒:恒久而求。
今译:
恒:亨通,无咎,宜于守正,利有所往。
初六:恒久而求,占问则凶,没有什么利。
九二:无悔事。
九三:不能恒守其德,因而蒙受羞辱,占问有吝。
九四:田中无禽兽。
六五:恒守其德,占妇夫人吉,(而)男人则凶。
上六:恒久而求。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