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康平
● 制度缺陷造成资源开发无序
● 必须建立健全有偿使用制度
● 彻底改变廉价使用自然资源
● 通过资源供应调控宏观经济
矿产与土地资源是国家最大的财富。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矿产资源开发取得了巨大成就,但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矿产资源的供求矛盾却日益尖锐起来。同时由于我国矿产资源使用制度的缺陷,出现了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混乱的局面。比如无证勘察开采,越权审批矿业权,矿产资源开发中浪费严重并对环境造成极大破坏。这些问题已经变得十分突出,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尽快加以解决。而要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建立健全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规律、适应经济可持续发展内在要求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我国的“十一五”规划把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作为我们的头等大事。事实上,“九五”规划中早就提出了经济增长方式要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10年已经过去,而我们的“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却丝毫未变。为什么会这样?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长期以来,我国资源产品价格受到政府的严格管制。
不改革现行的资源使用制度,中国经济就难以实现要素投入模式的根本转变,难以实现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根本转变,宏观调控也就难以摆脱行政手段的强行干预。
推进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是全社会高度关注的大事,牵一发而动全身。资源产业是国民经济的上游产业,传导链长,影响面广。如果资源产品的价格不尽合理,必然会造成全社会价格体系的扭曲。因此,推进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是中国社会面临的又一次“价格闯关”,阵痛在所难免,但长痛不如短痛,必须尽快稳步推进。
全面调整各种资源的价格,促使价格体系向均衡水平靠近。全面调整土地、水、电、煤炭、石油、天然气及其他矿产资源的价格,同时提高劳动力资源的价格,彻底改变过去那种自然资源与人力资源被廉价使用的局面,促使国内商品与服务的价格重建,促使“中国制造”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价格重建,促进价格体系全面向均衡水平靠近,从而促进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
坚持市场化运作,取消政府对资源价格的管制,让市场来为资源定价。市场是促使资源达到最优配置的有效途径,行政手段不但代替不了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反倒扭曲资源价格。因此,在推进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必须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操作模式,让市场来为资源产品确定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的价格水平。
建立矿产资源储备制度,通过矿产资源供应变动来调控宏观经济。建立矿产资源储备制度,各省自治区市建立矿产资源储备中心,由国家来垄断矿产资源一级市场。一方面,通过“招、拍、挂”的竞价方式来确定矿产资源的真实市场价格,达到有效实施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目的。另一方面,国家通过控制矿产资源的供应来调控矿产资源一级市场价格,从而在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的配合下达到调控经济和物价水平的目的。
建立资源开采的外部成本内部化机制,使环境保护成为企业自觉行动。在推进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务必要把获得矿业权的企业进行矿产资源开采所造成的一切外部成本内部化。只有这样,才能使企业在矿产资源的开采中把保护环境变成为企业的自觉行动,从而形成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加强建设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的法律法规制度,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制度,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对此,发达国家的做法值得借鉴:开发建设,法律先行。
我们应该看到,推进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要,但在经济社会进入“矛盾凸现期”的情况下,此项改革可能会遇到重重困难和障碍,这对于改革的主导者来说是一个直接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