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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周易:源·力量(SP)与生命力的区别
2016-10-02 3118

源·力量(SP)与生命力的区别

从生理的角度而言,以人类的基因为例,每一个人都具有一套独特的基因密码支撑生命个体的成长和发展。基因密码是人类,抑或是所有生命在自然进化中存留下来的具有相对稳定的生命格式。这些格式使得物种可以以稳定的特征延续下午。就像牛和马的生理特征就是由其特定的基因决定的。因此,基因成为生命力的一种象征,但不是生命力本身。

从某种意义上说所有能够牵引和促进生命发展的力量都属于生命力框架之内的。比如,一棵树的跟往下深扎和枝干向上延展由于其本身的生命力牵引和促进的。反过来说,所有阻滞和停止生命发展的力量都不属于生命力的范围,就像一颗小树苗突然之间枯萎了,那么我们会说这小树苗没有生命力。没有生命力当然不牵强地归类于生命力范畴。

从这个例子中我们可以看出生命力不能才成为生命力量之源。在生命的内驱力中,生命力不是一般性,不能完全统括,成为内驱力秩序的主导者。

从辩证的角度来看推动生命的内驱力如果具备一般性,那么它应该是统一元。亦即它具备推动生死的能力,它具有促进生命发展的能力的同时也能破话和毁掉生命。它只有是这样的一个辩证的统一元才能成为一般秩序的主宰者。生命力的本质推动性力量。它是生命内驱力的一极,也就是说它是一个辩证单元而非辩证统一元。

通过例证,可以理解生命力就是一种正向力量(+P)。正向力量对生命的发展起到正面推进的作用。正向力量属于源·力量的一极,和负向力量(-P)相互缠结,集合成为一个能量域。我们称这个能量域为生命的源·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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